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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冯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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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七名律师为十一名成都法轮功学员及其家人做无罪辩护;十一月,其中一律师又为黑龙江法轮功学员上庭辩护。
律师们表示,对法轮功学员的不公,就是对公众的威胁和挑衅。
大家一起行动,终将改变局面。
今年十月,钟芳琼等十一位成都法轮功学员及其家人被当局分别判刑三至七年。北京及当地的七位律师无惧法庭上主管镇压法轮功的“六一○”及公安的辱骂威胁,为他们做了有理有力的辩护,并递交了上诉状。十一月,其中一名律师又为黑龙江法轮功学员王海洋、董明芬做无罪辩护。他们的表现不仅令起诉方和法官理屈词穷,也感动了在场的警察。
律师们指出,这些个案是众多法轮功学员所遭受迫害的缩影。对法轮功学员的不公,就是对公众的威胁和挑衅,每个人都必须面对,律师维权更是义不容辞。他们表示,目前中国大陆律师正在前仆后继地为法轮功辩护,唤醒更多的道德良知。大家一起行动,终将改变局面。
律师:谁在破坏国家法律?
去年八月至九月,钟芳琼等十一名成都法轮功学员及其家人在单位或家中先后遭绑架,被拘禁于洗脑班二至三个月。今年十月十日,成都武侯法院经两次延期后开庭,法庭内外布满警车、警察和便衣。法院事先将旁听证全部发给“六一○”等人,拒绝当事人家属旁听。
法庭上,七位代理律师一致认为,武侯检察院对这些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指控”是法律错误、事实不清、没有证据;当事人的行为没有构成任何社会危害,整个案子从侦察到审理过程都是违法的。律师们并从各方面为他们做了无罪辩护。
法轮功学员在法庭上陈述了在被关押于洗脑班期间所遭受的殴打、不让睡觉、被药物折磨、毁容等酷刑,一些法轮功学员身上仍带有严重伤痕,其中祝仁彬在庭上一直用手捧肝腹处,佝偻着身体,脸色苍白。
钟芳琼描述当时被暴打后,整个面部肿得很大,药物所到之处皮肤全部溃烂,样子十分恐怖──“我整个面部被毁容了。”法轮功学员周慧敏更于今年三月十三日被迫害致死。
唐吉田和韩志广律师说,本案刑讯逼供的严重性通过庭审调查已非常清楚,其情节惨烈令人发指,洗脑班就是明显的犯罪行为。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的各种打压手段也是违法的,有些行为已构成严重犯罪,应负刑事责任。唐吉田律师表示:“到底是谁在破坏国家法律的实施?不言自明。”
然而,武侯法院无视基本事实,仍对十一名法轮功学员及家人判处三至七年。钟芳琼被非法判七年。七位代理律师于十一月三日递交了上诉状。他们表示,将继续追诉到底。
去年十二月二十日,黑龙江双鸭山市法轮功学员王海洋应邀到董明芬家中做客,两人被当局绑架并以“破坏法律实施”为名拘留,今年六月十六日又被尖山区检察院以“非法聚集”为名起诉。
十一月十一日,王海洋、董明芬在尖山区法庭上声明自己无罪,黎雄兵律师也为两人做了无罪辩护。他们的表现不仅令起诉方和法官理屈词穷,也感动了在场的一些警察。法官草草收场,宣称择日判决。警察请律师到值班室休息,表示对律师辩护的认同和敬意。
法轮功学员坚持信仰 何罪之有?
被当局称为“第一被告”的钟芳琼是《疾风劲草》一书的作者。她在书中写道,六岁起她就患有下肢先天性血管瘤,给生活带来沉重负担及无尽烦恼,三十多年来一直求医问药无效,因此想试着修炼法轮大法。结果仅两个月,多年来折磨她的难症就奇迹般消失,她的生活也因此充满快乐。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镇压法轮功后,钟芳琼因坚持不放弃信仰,不参与掩盖和扭曲事实,被非法劳教约三十次,受尽酷刑折磨……目前又被判刑七年。这是一位普通法轮功学员的经历,也是中国千千万万法轮功修炼者近十年来所遭受中共迫害的缩影。
江天勇律师自今年七月开始代理法轮功案件,他说:“我发现,法轮功学员确实都非常纯朴、善良,都非常的宽容,具有忍耐精神,的确是一群好人。”谢燕益律师为被当局诬称为“第二被告”的刘嘉作无罪辩护。他表示,刘嘉与人为善,待人宽容,何罪之有?!应当无条件释放。
唐吉田律师表示,信仰自由是人与生俱来的权利,是一个人保持人性发展和人格完善的重要条件;信仰对于维系人类的道德和幸福有着极端重要的作用,也是人人迟早要面对的永恒主题。
谢律师也对法官说,漠视一个生命的黯然逝去、漠视他人的自由与权利,以沉默面对社会所处的不幸,这种态度无异于同谋。每个人都沉默的结果就是这种灾难将降临到我们自己的头上。社会的正义靠每个人用心点滴维护。
美国洛杉矶法轮功学员手持被中共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照片游行。据不完全统计,至今大陆已超过三千二百名法轮功学员含冤离世。(新纪元)
律师:中国法庭不能谈中国宪法
唐吉田、韩志广、谢燕益、李春富四位律师在接受《大纪元》记者采访时指出,成都法庭的所谓“判决”是非法诬判,法院假冒“公开开庭”之名,实则行“秘密审判”、“暗箱操作”。
据律师描述,在法庭上,每当律师谈及宪法、信仰、普世价值、法理本身及“刑法”三百条本身违宪,以及法轮功学员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时,公诉人就立即举手以“律师所说与本案无关”为由打断,审判长也立即中止律师的辩护。律师多次抗议:“中国法庭上居然不能谈中国宪法……”
律师们针对周慧敏的死因以及此案侦察过程普遍存在的严重刑讯逼供及超期羁押、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检方是否进行过监督等提出质问,审判长均以各种理由搪塞和回避。但辩护律师们据理力争,从宪法、信仰自由、普世价值等方面进行论述,为当事人做了无罪辩护。
唐吉田表示,旁听席上的“六一○”等人对辩护律师进行威胁咆哮,还扬言人身攻击,这是干涉审判,公然成为第二法庭。“这种所谓的警察,就是法律的公敌,正义的公敌,是国家的人渣。将来在国际法庭上以‘反人类罪’被起诉审判的,肯定会有中国大陆的某些人。”
唐律师指出,对法轮功修炼者采取高压政策违反了普世原则和中国宪法。他说:“从世界范围看,法轮功在全世界传播,除了中国大陆外,所有的国家都欢迎,对比鲜明,民众难免疑问:难道中国大陆的信仰自由原则与其他宪政国家不同吗?到底谁的标准有问题呢?任何智力正常且没有偏见的人都不难找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