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七名律師為十一名成都法輪功學員及其家人做無罪辯護;十一月,其中一律師又為黑龍江法輪功學員上庭辯護。

律師們表示,對法輪功學員的不公,就是對公眾的威脅和挑釁。

大家一起行動,終將改變局面。

今年十月,鍾芳瓊等十一位成都法輪功學員及其家人被當局分別判刑三至七年。北京及當地的七位律師無懼法庭上主管鎮壓法輪功的「六一○」及公安的辱罵威脅,為他們做了有理有力的辯護,並遞交了上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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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律師公開為法輪功學員無罪辯護

法輪功學員鍾芳瓊與母親及兒子的合影。(新紀元)

文 ◎ 馮靜

十月,七名律師為十一名成都法輪功學員及其家人做無罪辯護;十一月,其中一律師又為黑龍江法輪功學員上庭辯護。

律師們表示,對法輪功學員的不公,就是對公眾的威脅和挑釁。

大家一起行動,終將改變局面。

今年十月,鍾芳瓊等十一位成都法輪功學員及其家人被當局分別判刑三至七年。北京及當地的七位律師無懼法庭上主管鎮壓法輪功的「六一○」及公安的辱罵威脅,為他們做了有理有力的辯護,並遞交了上訴狀。十一月,其中一名律師又為黑龍江法輪功學員王海洋、董明芬做無罪辯護。他們的表現不僅令起訴方和法官理屈詞窮,也感動了在場的警察。

律師們指出,這些個案是眾多法輪功學員所遭受迫害的縮影。對法輪功學員的不公,就是對公眾的威脅和挑釁,每個人都必須面對,律師維權更是義不容辭。他們表示,目前中國大陸律師正在前仆後繼地為法輪功辯護,喚醒更多的道德良知。大家一起行動,終將改變局面。

律師:誰在破壞國家法律?

去年八月至九月,鍾芳瓊等十一名成都法輪功學員及其家人在單位或家中先後遭綁架,被拘禁於洗腦班二至三個月。今年十月十日,成都武侯法院經兩次延期後開庭,法庭內外布滿警車、警察和便衣。法院事先將旁聽證全部發給「六一○」等人,拒絕當事人家屬旁聽。

法庭上,七位代理律師一致認為,武侯檢察院對這些法輪功學員的所謂「指控」是法律錯誤、事實不清、沒有證據;當事人的行為沒有構成任何社會危害,整個案子從偵察到審理過程都是違法的。律師們並從各方面為他們做了無罪辯護。

法輪功學員在法庭上陳述了在被關押於洗腦班期間所遭受的毆打、不讓睡覺、被藥物折磨、毀容等酷刑,一些法輪功學員身上仍帶有嚴重傷痕,其中祝仁彬在庭上一直用手捧肝腹處,佝僂著身體,臉色蒼白。

鍾芳瓊描述當時被暴打後,整個面部腫得很大,藥物所到之處皮膚全部潰爛,樣子十分恐怖──「我整個面部被毀容了。」法輪功學員周慧敏更於今年三月十三日被迫害致死。

唐吉田和韓志廣律師說,本案刑訊逼供的嚴重性通過庭審調查已非常清楚,其情節慘烈令人髮指,洗腦班就是明顯的犯罪行為。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的各種打壓手段也是違法的,有些行為已構成嚴重犯罪,應負刑事責任。唐吉田律師表示:「到底是誰在破壞國家法律的實施?不言自明。」

然而,武侯法院無視基本事實,仍對十一名法輪功學員及家人判處三至七年。鍾芳瓊被非法判七年。七位代理律師於十一月三日遞交了上訴狀。他們表示,將繼續追訴到底。

去年十二月二十日,黑龍江雙鴨山市法輪功學員王海洋應邀到董明芬家中做客,兩人被當局綁架並以「破壞法律實施」為名拘留,今年六月十六日又被尖山區檢察院以「非法聚集」為名起訴。

十一月十一日,王海洋、董明芬在尖山區法庭上聲明自己無罪,黎雄兵律師也為兩人做了無罪辯護。他們的表現不僅令起訴方和法官理屈詞窮,也感動了在場的一些警察。法官草草收場,宣稱擇日判決。警察請律師到值班室休息,表示對律師辯護的認同和敬意。

法輪功學員堅持信仰 何罪之有?

被當局稱為「第一被告」的鍾芳瓊是《疾風勁草》一書的作者。她在書中寫道,六歲起她就患有下肢先天性血管瘤,給生活帶來沉重負擔及無盡煩惱,三十多年來一直求醫問藥無效,因此想試著修煉法輪大法。結果僅兩個月,多年來折磨她的難症就奇蹟般消失,她的生活也因此充滿快樂。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鎮壓法輪功後,鍾芳瓊因堅持不放棄信仰,不參與掩蓋和扭曲事實,被非法勞教約三十次,受盡酷刑折磨……目前又被判刑七年。這是一位普通法輪功學員的經歷,也是中國千千萬萬法輪功修煉者近十年來所遭受中共迫害的縮影。

江天勇律師自今年七月開始代理法輪功案件,他說:「我發現,法輪功學員確實都非常純樸、善良,都非常的寬容,具有忍耐精神,的確是一群好人。」謝燕益律師為被當局誣稱為「第二被告」的劉嘉作無罪辯護。他表示,劉嘉與人為善,待人寬容,何罪之有?!應當無條件釋放。

唐吉田律師表示,信仰自由是人與生俱來的權利,是一個人保持人性發展和人格完善的重要條件;信仰對於維繫人類的道德和幸福有著極端重要的作用,也是人人遲早要面對的永恆主題。

謝律師也對法官說,漠視一個生命的黯然逝去、漠視他人的自由與權利,以沉默面對社會所處的不幸,這種態度無異於同謀。每個人都沉默的結果就是這種災難將降臨到我們自己的頭上。社會的正義靠每個人用心點滴維護。
 


美國洛杉磯法輪功學員手持被中共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照片遊行。據不完全統計,至今大陸已超過三千二百名法輪功學員含冤離世。(新紀元)

律師:中國法庭不能談中國憲法

唐吉田、韓志廣、謝燕益、李春富四位律師在接受《大紀元》記者採訪時指出,成都法庭的所謂「判決」是非法誣判,法院假冒「公開開庭」之名,實則行「祕密審判」、「暗箱操作」。

據律師描述,在法庭上,每當律師談及憲法、信仰、普世價值、法理本身及「刑法」三百條本身違憲,以及法輪功學員的行為不構成犯罪時,公訴人就立即舉手以「律師所說與本案無關」為由打斷,審判長也立即中止律師的辯護。律師多次抗議:「中國法庭上居然不能談中國憲法……」

律師們針對周慧敏的死因以及此案偵察過程普遍存在的嚴重刑訊逼供及超期羈押、非法拘禁等犯罪行為,檢方是否進行過監督等提出質問,審判長均以各種理由搪塞和迴避。但辯護律師們據理力爭,從憲法、信仰自由、普世價值等方面進行論述,為當事人做了無罪辯護。

唐吉田表示,旁聽席上的「六一○」等人對辯護律師進行威脅咆哮,還揚言人身攻擊,這是干涉審判,公然成為第二法庭。「這種所謂的警察,就是法律的公敵,正義的公敵,是國家的人渣。將來在國際法庭上以『反人類罪』被起訴審判的,肯定會有中國大陸的某些人。」

唐律師指出,對法輪功修煉者採取高壓政策違反了普世原則和中國憲法。他說:「從世界範圍看,法輪功在全世界傳播,除了中國大陸外,所有的國家都歡迎,對比鮮明,民眾難免疑問:難道中國大陸的信仰自由原則與其他憲政國家不同嗎?到底誰的標準有問題呢?任何智力正常且沒有偏見的人都不難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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