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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單車有無社會主義成分


共享單車有無社會主義成分呢?似乎沒有。圖為臺北的單車共享U-Bike。(U-Bike)

文 _ 謝田(中華民國外交部「台灣獎助金」獲獎學人、國立台灣大學公共經濟研究中心訪問學者、美國南卡羅萊納大學艾肯商學院講席教授)

今年夏天在國立臺灣大學做訪問研究,臺大校園很漂亮、很大,跟北大校園差不多大小,格局都有些像,辦公樓、教學樓、員工宿舍、學生宿舍等。從住的地方去辦公室,最佳的交通工具,就是自行車(腳踏車)。來臺大已經一個月了,這個月騎的腳踏車的里程,比在美國三十年騎的都多,跟當年在北大校園六年騎車史中的使用頻率差不多。當年在燕園,常聽同學說丟自行車的,所以都記得上鎖;但丟得更多的,是自行車鈴蓋兒,就是那種扣過來像小碗兒一樣、用螺絲固定在底座上的東西。逆時針旋轉鈴蓋兒,就會把它擰下來。到現在還弄不懂為什麼有人要偷自行車的鈴蓋兒,這東西好像也沒有什麼其他用處。一個可能的解釋,是有人丟了一個鈴蓋兒,隨手把別人的鈴蓋兒偷來了,被偷的人,又把另外一個人的偷來了,然後如此這般,繼續下去,一個平庸的惡,就這樣傳播開來了。不知是誰開始的這個惡作劇,真是造了一個小小的孽。

在臺大騎腳踏車,是用租的U-Bike,它很實用,車子顏色鮮豔,小巧精緻,騎在漂亮的車上很神氣的。問學生,他們說有的人用,也有的不用,而是用自己略顯破舊的腳踏車。臺北的YouBike(U-Bike)是臺北市政府交通局為了推廣民眾騎乘自行車作為短程接駁工具而辦的,利用市區自行車道路網,搭配自行車租賃站服務,鼓勵民眾使用低污染、低耗能的公共自行車,作為短程接駁的運具,以減少機車的使用,改善交通擁擠和環境污染。這是臺北市政府與自行車全球大廠臺灣捷安特聯合創辦的,稱為「YouBike微笑單車」。單車使用無人自動化的管理系統,可甲地租乙地還,主要接駁居民住家和捷運站點。用臺北的悠遊卡、信用卡或手機去借,借車的方便程度據說是全球之冠。

共享單車的問題之一,是用過的腳踏車的重新分放。因為人們大多從自己家附近的出租點取車,然後騎到捷運站(地鐵站)歸還腳踏車,再坐捷運去上班。這樣,大量的腳踏車會留在捷運站旁邊,早晚上下班之際,腳踏車的分布就會過於集中。目前,據說是捷安特這個贊助公司,在組織人員調配車輛。以後解決的辦法,也許是用電動的、自走的腳踏車,甚至自動駕駛的汽車,來解決問題。

共享單車模式也在近些年從中國興起,最主要的運作公司有「摩拜單車」、「ofo單車」等,據說有30多家。大陸共享單車最大的優勢,是不用停車樁,所謂的「無樁型」租借,省去尋找固定停車點的麻煩。但車子的調配、使之能讓需要的人在最方便、最近的地方取到車,仍然是個挑戰。管理跟不上,車輛亂放形成城市視覺污染、人為的破壞、偷竊,都是大問題。中國Kala單車曾經分批投放600多輛單車,但丟失率達到77%,投資人因此撤資,公司只好收回全部車輛。中國單車共享需要押金,押金從99元到299元不等,臺北的則不用押金,只要手機與悠遊卡聯合登記,這樣一旦車子丟了,市府可以找到你。即使這樣,臺北的車子丟失、偷竊的情況似乎並不多見。

共享單車是「共享經濟」的一部分,美國的「共享汽車」(Car-Sharing)好多年前就有了,也一直在運作,比較知名的有ZipCar和Car2Go。現在很流行的Lyft和Uber,也屬於汽車共享。美國還流行過「度假屋共享」(Time Share),造成了很多麻煩和陷阱。在大陸,共享對象已經開始氾濫,據說還有什麼「共享籃球」!這似乎就走過頭了,太過滑稽,說不好是那些燒著別人的錢、玩自己的電子商務IPO的人,實在是走投無路,所想出來的餿主意。

很多人共享的結局,常常應了那句「Tragedy of the commons」(公地悲劇),亦即個人利益與公共利益對資源分配有所衝突的社會陷阱。這個理論起源於英國作家威廉.佛司特.洛伊(William Forster Lloyd),其最好的註解是亞里斯多德的名言:「那由最大人數所共享的事物,卻只得到最少的照顧。」共享的單車,可能照顧不好,弄不好就構成了新的污染,成為實體污染和視覺污染,成百上千的破舊腳踏車隨便堆放街頭,是個很難看的風景線。

在臺大的一個研討會上,結識了一位公司董事長,他的企業與共享單車的產業相關,他認為共享單車具有「社會主義」的成分。他去大陸開公司,盈利都留在了大陸,我問他錢能匯出來嗎?他顧左右而言它,說是用於再發展了。換句話說,所有的投資收益,都繼續投入了,所有的成長,也都是紙面上的。他幸運的話,錢可能拿得出來;不幸運的話,可能永遠也拿不出來了。但這位董事長所說,單車共享是否具有「社會主義」的成分呢?

什麼是社會主義?共產黨人認為,社會主義是共產主義的「初級階段」,也就是說,是為了向共產主義過渡而採取的社會形式。按現代人的理解,「社會主義」(Socialism)是一套經濟體系和政治理論,主張公共、或整個社會作為整體,來擁有和控制生產資料,包括產品、資本和土地,其管理和分配是基於「公眾」的利益的。也就是說,由集體或政府擁有與管理生產工具,並進行分配。顯然,在中國這個「社會主義」社會,共享單車運作的並不理想,反而臺灣這個「資本主義」社會,共享單車似乎在造福社會的同時,又沒有允許政府對生產工具及產品擁有絕對的控制、管理和分配權。所以,臺灣的這個共享經濟的實踐,還不能說是一種社會主義的形式,而最多只能說是一種社會共享的財富和資源最大限度的利用。有人稱大陸的共享單車是一種「烏托邦實驗」。有趣的是,在號稱「社會主義」的中國大陸,這個「烏托邦」實驗還談不上成功,反而在資本主義的臺灣,實驗倒是進行得有聲有色。

其實,免費的共享,在臺北街頭、店面之外、工作場所、辦公室外面,就能看得見,筆者說的是臺灣的「雨傘共享」模式!這個簡單的共享模式是免費的、自願的、出於善心和善意的,沒有政府參與,沒有政府主導,更沒有政府管轄。善的真實流露,在富裕社會,就直接的在造福社會。所以,單車共享在臺海兩岸,看來還不是一個它是否有「社會主義」色彩的意識型態的問題,而更是一個道德和社會公德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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