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國的關鍵二字
中共四中全會開完了。會前與四天會期中,官媒熱炒「依法治國」的主題,但輿論市場,不論國內坊間還是西方媒體,反應顯示「買氣」很冷淡。
會前,官媒雖然精心策劃系列主題報導,可是外媒看起來並不怎麼捧場的說是:「翻箱倒櫃找古文」;國內惟有官派專家一頭熱,坊間只道是「言不及義」。會後,《公報》已發,外界卻比較在意周永康案與徐才厚案為什麼不發?接著出爐的《決定》又在賣關子,「依法治國」需要這麼多話術嗎?
上月底,北京官方出版了一本讀物,那是18大以來的文稿選編,內文收錄了習近平文稿24篇,有8篇屬首次公開發表,被標示為習近平關於「依法治國」的論述,當中一篇,說到:「許多案件,不需要多少法律專業知識,憑良知就能明斷是非。」
其實,「依法治國」不需要複雜的道理,從常識就可以知道,關鍵在「良知」二字。
人有良知,害人的事、缺德的事,就算四下無人也不做。人有良知,在法律約束不到的地方,自我的要求比社會標準還高。所以人有良知,遠勝法律規定千萬條。所以有職業良知者,做人一定有良知。因此各行各業,不會有人為了升官發財、名利富貴而出賣良心、為非作歹。所以法官不會枉法裁判,警察不會欺壓百姓。
但是,15年來,中國有一最大善良群體,他們信仰「真、善、忍」,卻被綁架關押到監獄、洗腦班迫害去了,公檢法還以各種酷刑凌虐要他們放棄做一個好人的堅持,試問這是什麼道理?世界上哪個國家有這種匪夷所思?
所以中國最冤、最假、最錯、最大的不法,就是對法輪功的迫害。15年來,在所有「610」主導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庭審上,都會有一句問話令法官當場啞口無言:做好人有錯嗎?
而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已不只是中國大陸而是全世界性的問題。例如在臺灣,各大城市及景點,不時會有「制止中共活摘器官」的行動劇與徵簽活動,常有小孩問大人:政府可以活摘器官嗎?
做好人有錯嗎?可以活摘器官嗎?中國要法治,要治國,就不能不停止對良知的迫害,對好人的迫害。不停止迫害而法治,緣木求魚而已。這一現實與趨勢,在《大紀元》22日特稿〈依法治國
繞不過法輪功受迫害問題》說得再明白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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