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布署依法治江 重大決策失誤將終身追責
中國繼公、檢、法系統陸續實施錯案終身追責制後,最高檢察院日前也規定,將對重大決策失誤之黨組成員終身追責。
自2015年5月以來,逾20萬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向最高檢及最高法院控告江澤民。
分析指,習當局「依法治江」路線圖浮現。
文 _ 唐文
重大決策失誤 最高檢:終身追責
大陸財新網5月19日報導,最高檢察院近日出臺《黨組工作規則(試行)》。該《規則》是最高檢全面系統規範黨組工作的首個文件,給最高檢黨組劃出了議事決策邊界,規定對黨組議事決策內容實行清單管理。
《規則》明確了最高檢察院黨組成員終身追責的情形,同時強調集體違反本規則行為或在其他黨組成員出現嚴重違反本規則行為上存在重大過失的黨組書記要承擔相關責任;黨組出現重大決策失誤,將對參與決策的相關黨組成員實行終身責任追究;擅自改變或者故意拖延、拒不執行黨組會議決定者,要嚴肅追責。
清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張建偉教授表示,黨組成員的終身追責與檢察官終身追責制有區別。檢察官終身追責制,是對承辦案件的檢察官在辦理案件中存在的一些問題予以追究相應責任;此次規定的黨組終身追責制,是對黨組做出的重大決策的責任的承擔。黨組工作規則中規定的終身追責制與司法人員辦案責任制在精神上是貫穿的,即防止權力被濫用。
公檢法錯案終身追責 迫害面臨清算
2016年3月1日,新修訂的《公安機關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正式施行。該規定明確,公安人員造成重大錯案將會被終身追責。2015年9月,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分別出臺對法官、檢察官辦的冤假錯案進行終身追責的規定。之前,2014年10月,中共18屆四中全會,習近平確立「重大決策終身追究制」和「責任倒查機制」。
據最高法院2016年2月29日發布的《中國法院的司法改革》(白皮書)中的數據,習近平上臺後從2013年至2015年,糾正的重大刑事冤假錯案有23宗,其中包括當事人已被執行死刑的內蒙古「呼格吉勒圖案」。從媒體報導的冤假錯案看,絕大部分冤案的當事人都受到公安的嚴重刑訊逼供。
但相對於中共對法輪功學員酷刑迫害的慘烈程度,目前被公布出來的冤假錯案中的刑訊逼供手段,只能算是小巫見大巫。
目前被公布出來的冤假錯案中的刑訊逼供手段,相對於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酷刑迫害,只能算是小巫見大巫。(明慧網)
從1999年7月20日開始,中共江澤民集團開動了整部國家機器在精神和肉體上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慘無人道的群體滅絕性迫害。江澤民對警察、「610」人員下達密令「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打死算白死」、「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甚至還在全國範圍內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活體摘取器官。
據突破中共信息封鎖傳至海外而由明慧網資料館蒐集的數據,至2015年6月30日,法輪功學員遭受體罰、酷刑有9309例,酷刑超過一百多種。
公安不只是對法輪功學員使用酷刑,還對為法輪功學員維權的律師使用酷刑。多次為法輪功學員上書呼籲停止迫害法輪功的著名維權律師高智晟就曾多次被中共酷刑迫害至不成人形。
中國問題專家分析認為,中國最大的冤假錯案是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目前公檢法開始實施重大錯案終身追責制,預示著迫害者終將被清算。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簡稱「追查國際」)發言人汪志遠警告,還在執行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政策的公檢法司人員要清醒、要認清形勢,停止迫害法輪功,蒐集證據向「追查國際」舉報犯罪,將功贖罪,給自己留後路。
20萬人告江 最高檢是否立案受矚目
2015年3月24日,習近平召集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深化司法體制改革、保證司法公正進行第21次集體學習,提出要深化司法體制改革。
2015年4月1日,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11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法院推行立案登記制改革的意見》。該《意見》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意見》要求「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對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案件,法院必須依法受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藉口阻撓法院受理案件」。
北京當局施行「有案必立」後,2015年5月以來,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發起了控告江澤民的大潮。海外明慧網已收到總數逾20萬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遞交給中共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的控告狀副本。由於網路封鎖和信息傳輸不便,實際數字不止於此。另外,大陸各地百姓史無前例地以舉報的法律行動來聲援訴江大潮,海外的亞洲地區另有138萬民眾刑事舉報江澤民。
但迄今,最高法院與最高檢察院尚未對這些控告及舉報江澤民的案件進行公開立案。針對逾20萬人控告江澤民,最高檢面臨重大決策。最高檢察院對於重大決策失誤時黨組成員要終身追責的最新規定,與訴江大潮之間的關聯性,令人關注。
分析:習「依法治江」路線圖浮現
中國問題專家、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博士李天笑此前發表評論指,習當局反腐不封頂,打到常委一級拿下周永康後已無回頭路可走。目前,包圍圈已縮小到曾慶紅和江澤民本人。習近平突破「運動性反腐」的界線,「依法治江」這一主線清晰可循。從圍剿江、依法治江、廢除江的迫害體制和開啟全民訴江等諸多方面看,打江已經突破了一些根本性禁忌,對中國未來的變化有重大意義。
李天笑分析,2014年10月在18屆四中全會上確立「重大決策終身追究制」和「責任倒查機制」,實際是為打江量身訂造的。同年12月的南京大屠殺公祭日上,習近平又首次提出「反人類罪」,這與江澤民在國際上多個國家受起訴的罪名一致。2015年5月1日,在全國全面實行「有案必立」的登記制度順應了民意,讓民眾能通過法律途徑參與打江。
李天笑表示,之後出現的「訴江」大潮意義非凡。一是從打擊腐敗開始指向江派的核心罪行;二是把打江與最廣泛的民意結合起來;三是使法辦江澤民有了具體可行的途徑。
2015年9月18日,《大紀元》發表特稿〈擒賊先擒王
抓江澤民穩定中國社會〉指出,中國社會到了一個最為關鍵的時刻,「擒賊先擒王」,迅速公開逮捕江澤民,是目前穩定中國社會的關鍵之舉,中國社會的政治、經濟等問題都將會逐步得到解決;並且公開抓捕江澤民的條件也已經完全成熟。短短4個多月時間,超過17萬人控告江澤民,體現了巨大和真實的民意,這都是公開抓捕江澤民的民意基礎。
近期,江澤民父子及曾慶紅等人被內控的消息不斷傳出。港媒最新消息稱,約1500名中共高官親屬被限制離境,並須上報財產、護照、國籍等資料,江澤民及現任江派常委劉雲山和張高麗等人名列其中;習近平、王岐山在高層會議上稱反腐「攻堅戰」已經打響,「在19大前夕見分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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