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計劃案解讀
北京時間2014年12月22日晚8時左右,中共中紀委監察部網站、中共新華網等相繼報導,中共政協副主席、中共中央統戰部部長令計劃因「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在被調查。無疑,作為胡錦濤曾經的大祕、作為掌握著高層不少祕密的令計劃被查,很難不引起外界高度的關注,也讓中共政局更加撲朔迷離。
事實上,近幾個月,隨著令計劃家人令政策、令完成等的被查,以及近日其妻谷麗萍被曝涉入令完成的經商網絡,都似乎在預示著令計劃也無法獨善其身。然而,令計劃近來的多次露面似乎又與傳聞相左,直至其被查的消息公開。
從當局簡短的通報中,人們無法知曉令計劃究竟因何原因被查,是與其家人的貪腐有關?還是涉及其他內幕?要知道,在以往落馬高官的通報中,說辭中有「涉嫌嚴重違紀」的,如薄熙來、周永康等,更多的是「涉嫌嚴重違法違紀」的。後者顯然直接觸及了犯罪,很明顯會被移送司法;而前者雖然指出涉入了違背中共重大的紀律、法律中,違背了原則性的問題,但卻並不一定排除違法犯罪,薄、周最終被移送司法就是證明。
如果令計劃是單純的「嚴重違紀」,比如可以確認的是在其子令谷出車禍後,擅自動用中南海警衛,比如為其家族大開方便之門,獲取不當利益,而不涉及犯罪,那麼,其或因嚴重程度最終的結局是被中共開除出黨、降職。
因為根據中共的《黨紀處分條例》,違紀行為共分10大類,其中就包括公務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收受對方財物的,應當追究該人員的責任。情節嚴重的,是要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而如果是失職、瀆職造成重大損失的,嚴重者開除黨籍。
此前已有先例。如中紀委曾通報,江西省委原常委、祕書長趙智勇因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私利,其行為構成嚴重違紀,最終他被開除出黨,取消其副省級待遇,降為科員,並收繳其違紀所得。此外,還有雲南省委原常委、昆明市委原書記張田欣也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取消副省級待遇,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
然而,如果從其「嚴重違紀」中查出了犯罪行為,不管是涉及哪個方面,令計劃將面臨著另一種結果。
筆者認為,雖然此前令計劃作為胡溫倒薄的重要推手而廣為被外界所知,但此番被查,一定有足夠的被查理由,有些是官方可以公布的,有些是官方無法公開的,但背後必定是獲得了一直支持習近平的胡錦濤的諒解和同意,而且理由充分。其被查的結果無論是哪一個,令計劃被開除出中共或難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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