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國同心會惡人先告狀 臺灣司法明鏡懸
《新紀元》去年發表〈同心會暴力行徑不斷
臺灣各界籲正視〉一文,引來愛國同心會以「妨礙名譽」罪提告,最終檢察官在釐清事實後給予不起訴處分,不僅彰顯社會公義,也給予不斷暴力滋事的愛國同心會一記當頭棒喝。
文 _ 趙芷菱
檢座明察 還清白
《新紀元》周刊於2013年10月24日發表〈同心會暴力行徑不斷 臺灣各界籲正視〉一文,獲許多網友呼應與社會關注。不意,卻引來愛國同心會以「妨礙名譽」罪提告,由於該文報導所引據皆有實證可稽,在經檢察官詳細查明事實真相後,判不起訴處分。全程提供法律服務的《新紀元》周刊特聘法律顧問曾耀賢律師表示:「這次面對愛國同心會無端提告誹謗,最終公正檢察官在釐清事實後給予不起訴處分,不僅彰顯社會公義,也給濫用司法公權力之流,一記當頭棒喝。」
曾耀賢認為:「《新紀元》周刊能無懼於中共壓力與經濟手段,敢於報導事實真相,且以『善盡查證義務』、『如實報導』及『不碰羶、色、腥話題』等原則自我要求,謹慎行使媒體『第四權』,俾以成為臺灣社會一股清流為職志。
實務上,高等法院判決曾指出,在民主多元社會,各種價值判斷皆應容許,不應濫用公權力加以禁止,應交由言論自由市場機制,使真理愈辯愈明。言論自由是人民的基本權利,國家應最大限度維護。法院並援引大法官釋字第509號解釋合理限縮刑法第310條誹謗罪的構成要件,避免社會產生『寒蟬效應』(chilling effect)。」
官司累累 乖戾未減
愛國同心會成員(以下簡稱:愛成員)長期在臺北101大樓前廣場以噪音和暴力攻擊手法,公然阻撓法輪功學員以平和方式傳遞中共在大陸迫害善良無辜民眾之真相活動;由於其手舉五星紅旗、污衊展版與利用高音喇叭等製造紛擾且令人頗感突兀,常令過路民眾對其質疑與抗議,然不容他人異議的愛成員,無視臺灣民眾觀感,往往群起圍攻,回以髒話、恐嚇,甚至施以暴力等對待。
愛成員已被起訴並判刑確定等有多起官司在案,但其暴力乖張行徑卻未見消減。近期又發生一起愛國同心會暴力事件,10月27日嘉義市民蔡女士攜子與友人共4人北上至臺北101大樓觀光遊玩,遇上愛成員正揮舞五星旗、播放高分貝噪音,蔡女士見狀上前表達意見,不料,愛成員張秀葉掄起拳頭便是一陣暴打,另有3名成員幫鬨,其成員蕭勤也趁機揮出一拳重擊蔡女士後腦。
蔡女士感覺頭被重擊,眼鏡也被打落地遭踩壞,二度找張秀葉理論要她賠償,又遭張秀葉二輪暴打。信仰天主教的蔡女士詫異與悲痛地表示:「我根本不知道她會打人?我們興高采烈地到臺北101遊玩,我卻這樣鼻青臉腫地回來,沒想到臺灣竟會發生這種事,可我就是那個見證人。拿五星旗,在臺北101,這裡不是臺灣嗎?不僅噪音非常紛擾,而且還動手打人,難道法律沒法制裁嗎?」
蔡女士臉部紅腫有抓痕,她說:「醫生要我多注意是否有腦震盪現象出現。」隔天蔡女士拿著驗傷單,向地檢署按鈴控告張秀葉及蕭勤傷害罪,她希望「不要再有這種事情發生了。」
公權力成效不彰 惡黨本質盡洩
愛成員張秀葉等,經常在101前廣場,拿擴音器喊:「我就是共產黨,我就是認同共產黨;共產黨早就把你們剷除掉了,我也希望共產黨早點來把你們剷除掉。」「共產黨萬歲」等語。民眾要求愛成員停止噪音,他們則說「這邊就是中國啊,你搞懂沒有?」不時持旗桿、馬桶塞等攻擊路人、吐口水等,並公然踩踏法輪功創始人肖像照。民眾雖向警方檢舉,但制止成效不彰。許多網友也強烈不滿,質疑公權力「不作為」,並憂心「不要變成第二個香港!」
對照愛國同心會成員的所言所行確實符合共產黨「假、惡、鬥」之本質,誠如,假:造假抹黑法輪功創始人及學員,不理臺灣民眾之觀感;惡:公然威嚇辱罵還多次當眾暴打或圍毆民眾;鬥:煽動不明真相之陸客加入鬥爭詆毀法輪功之列。
善良平和 各方義舉
許多個人或團體看到愛國同心會在臺北101的亂象,也紛紛站出來正義聲援,或各自表達訴求,抑制同心會的囂張。新住民第一代、101大旗隊發起人郭建國表示:「經過媒體披露得知情況後,我認為事態嚴重,便邀集一群友人在5月17日(取音武裝起義之意)這天開始,利用每周六、日下午閒暇時間,到101大樓前廣場舉旗聲援。希望站在真理光明的一面,伸張正義。認為愛國同心會的動機,實是要對付臺灣的民主自由與壓迫臺灣人民,其最終目的就是想侵吞臺灣。」
受害臺商代表沈柏勝也出現在人群中,他表示:「看到愛國同心會暴打法輪功學員及婦女,便怒火中燒,認為必須有人站出來和他們對抗。我站出來的主要目的是聲援法輪功的平和訴求活動,同時也是反對共產黨利用愛國同心會組織,將暴力及共產黨毒素輸入臺灣。」
沈柏勝向記者表示:「經過我一段時間在101這裡的觀察,我很佩服法輪功學員們,雖然受害的不是他們自己,但10多年來卻一直維持著、耐心地為拯救大陸受害的同胞,持續做著講清真相的工作,他們都是很善良和平的人,不應該遭受愛國同心會這樣暴力的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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