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肺移植男子曝光 等供體最短一兩天
廣東肺移植男子曝光 等供體最短一兩天(大紀元製圖)
【新視角聽新聞】廣東一男子向大紀元記者講述了他做肺移植的情況,表示在江蘇無錫市人民醫院做肺移植手術,最短等待一兩天即有供體可以進行手術。
收聽粵語版播報:https://youtu.be/JZY610i5-zQ
江蘇省無錫市人民醫院最近在網絡上引起關注,因為該院的副院長陳靜瑜在網絡上炫耀,自己2024年已做了100台肺移植手術,被網民質疑供體來源。
陳靜瑜的微博帳號名為「陳靜瑜肺腑之言」,微博認證為無錫市人民醫院副院長、第二十屆中共人大代表,頭條文章作者。在其簡介中自稱博士生導師,胸外科主任兼肺移植科主任,被稱為「中國肺移植第一人」。
2024年1月2日,陳靜瑜在微博發帖稱,2023年其在無錫做了205例肺移植,在杭州做了165例肺移植,另外還有全國各地的會診手術。
7月18日,陳靜瑜發帖炫耀自己在無錫與杭州兩地奔波,一天內各完成一台雙肺移植手術,在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二醫院的手術成為他2024年第100台肺移植,這條帖子評論達2,882條,網民都在質疑器官來源。
大紀元記者聯繫到一位數年前曾做過肺移植手術的廣東男子化名劉昊,他因爲職業關係患上塵肺病,為了續命不得不選擇肺移植。
劉昊的移植手術正是陳靜瑜主刀,自己目前身體狀況基本與正常人一樣,但是不能幹重活,一生都要服用抗排斥藥物。
劉昊當時是慕陳靜瑜之名去到無錫做手術。劉昊告訴記者,首先是自己帶著病例到無錫人民醫院由陳靜瑜診斷評估,進行各種檢查,醫生認為可以進行移植手術,他才能進入移植名單,之後就是等待匹配的供體。
劉昊表示,當時他是在醫院附近租房子,等了十天左右就有供體進行手術。他說,「供體要評估匹配,身高大小都要符合,要排隊,最晚半年,最快的一兩天就有。」
劉昊做肺移植手術一共花了大約70萬元(人民幣,以下同),其中自費藥費20多萬元,供體是10萬元。
大紀元記者以患者的身份致電無錫市人民醫院移植科,一名接電話的工作人員證實,該醫院每年肺移植手術達到一二百例。
陳靜瑜在網上的炫耀引發網民質問供體的來源,陳本人在網上發文回應聲稱,供體來源於腦死亡患者。
移植手術使用「腦死亡」者的器官,是否有法律依據呢?實際上,陳靜瑜自2015年開始一直在中共「兩會」上提議,要儘快將腦死亡立法。
實際上,截至目前為止,中國法律層面認可的死亡判定方式為心死亡,且一直被認定是死亡判定的唯一標準,即中國現行法律對屍體的定義,仍以心死亡為統一標準。而腦死亡者心臟並未停搏,被摘取器官時尚未達到心臟死亡狀態,那麼從法律角度,該個體應該被認為是「存活」的,從活人體內摘取器官是嚴重的犯罪行為,操手術刀的醫生應該受到刑法的處罰。
早在2016年,陳靜瑜已經被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簡稱「追查國際」)立案調查,其嚴重涉嫌參與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以及嚴重涉嫌觸犯群體滅絕謀殺犯罪。
「追查國際」在列舉了最新的證據:日本經濟評論家菅原潮先生舉證,他親眼目睹一位雙手雙腳肌腱被砍斷的二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供體;美國加州美籍華人陸樹恆舉報,其親戚曾參與上海武警醫院不打麻藥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慘烈經過等等。
2016年6月22日,加拿大前亞太司司長喬高( David Kilgour)和國際人權律師麥塔斯(David Matas)聯合美國調查記者葛特曼發布了中共活摘人體器官的最新調查報告——《血腥的器官摘取/大屠殺:更新版》,他們表示,在過去的十五年中,在中國大陸,估計進行了大約150萬例器官移植手術。器官的主要來源是法輪功學員。
2024年6月25日,美國國會眾議院通過《法輪功保護法案》,這是第一份對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暴行採取法律制裁的法案。7月31日,美國聯邦參議員馬克‧魯比奧(Marco Rubio)提出S.4914《法輪功保護法案》,最主要用意是針對中國境內的活摘器官罪行實施制裁。
2024年4月28日,中共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紅十字會總會等14個部門聯合發布了《關於促進人體器官捐獻工作健康發展的意見》,鼓動公民簽署自願捐獻器官的同意書。
此消息一出來遭到網民極大的抵制,有網民說,「不要再演了,台下已經沒有觀眾了」;「誰提倡誰家人捐」;「買賣合法化嗎?好嚇人」;「以後去醫院看病,感冒會不會下病危?然後人就沒了?」。
8月2日,湖北武漢市18歲的周鑫源在早上9時左右離開家後在礄口區宗關附近失聯,大紀元記者4日聯繫了他的姐姐。姐姐表示,弟弟剛高考結束,錄取通知書也收到,弟弟是一個在家準備上大學的宅男,弟弟離家前一切正常,並沒有甚麼異常,2日出去以後就再也沒有回家。家裏人已經想盡辦法尋找,能找的地方全部都跑遍了,但是也沒有找到。
周鑫源失蹤第6天,7日警方找到遺體。大紀元記者8月9日再次聯繫他的姐姐時,問周鑫源的姊姊是否懷疑涉及器官被摘除,她說網上好多人都這麼說,她都不敢看這樣的消息。詳細情況她已經不願意講,警方也要求她刪除網絡上的帖子與影片,她也不想再提起此事,想讓此事淡化下去。
一直在尋找兒子的化名李敏對大紀元記者表示,六歲的兒子在20年前失蹤,以前是歲數小的孩子容易失蹤,被拐賣,現在18歲被拐賣不可能。李敏表示:「我個人非常反對器官移植合法化,特別是現在是大數據的時代。……。
以上節目內容,取材自大紀元記者寧芯採訪報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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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Vion 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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