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O兩大報告 再揭中共最大心病
近年來非常有影響力的NGO(非政府組織)「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簡稱追查國際)在今年初提出兩個大型調查報告,進一步證實中共活摘器官罪行,直接戳到了北京當權者最大的心病。
文 _ 文華
21萬字揭露中共的國家犯罪
2016年1月1日,非政府組織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簡稱「追查國際」)發表最新報告:《追查國際對中共大量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國家犯罪的調查報告》(中文版:http://www.zhuichaguoji.org/node/64353,英文版:http://www.upholdjustice.org/node/284),該報告匯集了追查國際九年多的調查結果,分9章共21萬多字,包括了60個電話調查錄音證據及1162個資料證據。
報告直觀地呈現活摘器官是由中共高層下令、全中國軍警等整個國家機器系統性的參與、各種異常離奇的事實表現的證據,全方位揭露了這場群體滅絕的國家犯罪。報告列出所有證據來源的原始網頁備份、論文原始網路文本及其他各種資料文件等,並作為一個巨大的證據陳列庫,直接向社會開放。
報告中所列的電話調查錄音證據來自於:5名原中共政治局常委、1名原軍委副主席、前政治局委員、前中共國防部長、原解放軍總後勤部衛生部長、活摘器官現場的持槍警衛、多名政法委高級官員,紅十字會器官捐獻職員、30多個醫院的移植醫生等,這些人涉嫌直接參與活摘器官。
調查獲取的資料包括六大類揭示中國存在著龐大的活人器官供體庫的證據。例如:數量驚人的急診移植、怵目驚心的多臺移植手術同時進行(有的醫院一天內完成24臺腎移植或肝腎移植)、用活人做備用器官供體、大量突擊器官移植等。例如:2015年6月26日,鄭州人民醫院移植科醫生陳勇峰稱,供體器官豐富到可以「挑選年輕的,好的」;2015年12月21日9時55分,廣東省江門市中心醫院心臟移植科醫生李倫明說,「做了(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又怎樣?是法輪功的,又怎樣?」「我們做的多得是,你可能還沒調查清楚,那太多了!」「數不勝數。」等。
所有證據共同指證: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是前中共黨魁江澤民親自下令,中共中央常委、中央軍委等高層涉入,在全國範圍,動用了軍隊、武警、政法委、公、檢、法、司和全國所有的器官移植醫院的中共國家犯罪,殺戮數量巨大,至今仍在持續。
目前除追查國際、法輪功官網明慧網的調查報告外,國際上還出現了不少紀錄片或書籍,如由加拿大獨立調查員大衛.麥塔斯和大衛.喬高發表的調查報告《血淋淋的器官摘取》(Bloody
Harvest)、國際著名專家學者的專著《國家器官:移植在中國被濫用》(State Organs: Transplant Abuse in
China),以及著名作家伊森.葛特曼的新書《大屠殺》(The
Slaughter),在香港和臺灣,大陸遊客還能在書攤上買到中文書籍《中共活摘器官》,都從不同的角度證實了中共犯下活摘器官的罪行。
醫學論文洩露的活摘祕密
目前國際上一個等待器官移植的病患平均要等3至5年,因為組織匹配相容的概率很少,500人中也許能找到1個人,最關鍵的是,器官必須在供體停止心跳後的幾分鐘內切割出來,並置於低溫的營養液中,否則器官會因缺血導致功能衰竭,使其無法再做移植。每年死於災難事故的人很多,但絕大多數都因無法在人體死亡後的幾分鐘內把器官取出來放在特定的低溫營養液中保存。
許多器官無法在人體死亡後數分鐘內取出來放入特定的低溫營養液中保存,以致無法被移植使用。圖為德國柏林一醫護人員在運送器官。(Getty Images)
醫學上把器官從身體供血停止到冷灌注(即器官離體後用特殊的灌洗液低溫保存)之間的時間,稱為熱缺血時間。冷缺血時間則是指器官從冷灌注(冷保存)開始到移植後供血開始的這段時間。冷缺血時間包括:器官的運送、受體的選擇、受體手術時間等。器官允許熱缺血的時間是:心臟3至4分鐘,肝臟5至8分鐘,腎臟30分鐘,骨和眼角膜是24小時。
然而,依據追查國際2016年1月2日發表的更新版調查報告:《中國大陸醫學專業論文中有關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證據》(http://www.zhuichaguoji.org/node/64179)顯示,大陸摘取器官的熱缺血時間非常短,一般都在4分鐘之內,很多還是零缺血,這表示醫生在供體死亡前早已在其身邊等候。
追查國際的報告是從中國200多家醫院的300多篇有關器官切取的論文分析中發現的。此外,中國至今沒有腦死亡認定的法律,大陸有很多移植醫生幾乎是每天做一個移植手術,這些證據都從一個側面進一步證實:大量被非法關押的、身體健康的法輪功學員群體是活體供體庫的絕大多數成員,尤其是在2000年到2008年間,為數巨大的法輪功學員因被活體摘取器官而被屠殺。
中國至今沒有腦死亡的判斷
在過去人們對死亡的判定是心臟停止跳動,呼吸停止,循環停止。但器官移植技術開展以後,西方國家修訂了死亡判定標準,通過立法推出了「腦死亡認定」,也就是說,當腦幹在內的全腦功能已經不可逆轉的喪失,只能靠外在的呼吸機或藥物維持人的心臟跳動時,這個人其實已經死亡了。在腦死亡的情況下,醫生就能主動安排器官切割,甚至還沒有切割心臟時,就可在血管中灌入冷卻的營養液,以大大增加器官被移植利用的可行性。目前全世界已有80多個國家將腦死亡納入法律上的死亡定義,然而在中國,連腦死亡診斷標準都還沒有確認,更談不上立法了。
2003年,中共衛生部腦死亡判定標準起草小組制訂了〈腦死亡判定標準(成人)(徵求意見稿)〉和〈腦死亡判定技術規範(成人)(徵求意見稿)〉,並刊登在《中華醫學雜誌》等主要醫學雜誌上,但直到10年後的2013年,腦損傷質控評價中心也只是把兩者合併為〈腦死亡判定標準與技術規範(成人質控版)〉,並依舊只是發表於《中華神經科雜誌》。
其實,這個判定標準與技術規範只是一個建議的醫學行業標準,連行政法規都不是,更不要說是法律了。中共國家衛生計生委官方網站上的政策法規欄目中並沒有這個〈腦死亡判定標準與技術規範(成人質控版)〉,而發布單位腦損傷質控評價中心也沒有列在國家衛生計生委官方網站的直屬和聯繫單位裡。
腦死亡的臨床判定必須包括:深昏迷、腦幹反射消失和無自主呼吸三項指標,缺一不可。2004年,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院器官移植研究所所長陳忠華在關於腦死亡立法的論文中表示,在美國腦死亡的發生率是百萬分之七十二,就是每年每100萬人中,可能有72人發生顱腦外傷後治療無效,用呼吸機和藥物維持心跳和呼吸,因是自願捐獻者,被診斷為腦死亡。在中國,可以說「腦死亡供體不存在」。
還沒做人工呼吸就先認定腦死亡
可是,在中國醫學專業雜誌的論文中,相當數量提到移植所用器官來源於「腦死亡供體」,不過,行家能從他們記錄的實驗過程中看出,他們用的根本不是腦死亡供體。因為腦死亡的臨床判定必須包括:深昏迷、腦幹反射消失和無自主呼吸三項指標,缺一不可;也就是說,在確診腦死亡之前,供體一定是已經在用呼吸機通過人工氣道(氣管插管)維持呼吸了,而在大陸器官切取論文中,卻出現了先診斷出腦死亡,然後再插氣管的倒置現象,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大陸論文在造假。
如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在2006年實施的2例心肺聯合移植所用供體,切取心肺的第一步「麻醉術前處理」包括「氣管插管」。
既然已經「確診為腦死亡患者」,那麼這2位「患者」應該已經有氣管插管維持呼吸了。然而,上述切取器官步驟說明當時「患者」並沒有氣管插管,沒有插管進行搶救就直接「確診」為腦死亡,不僅違反醫道,更違反人道。
移植醫生幾乎每天都能找到器官
就腦死亡的案例數目來看,官方報導也是前後矛盾。中共教育部主管的《器官移植》在2010年7月刊稱「2001年以來,在陳忠華教授《腦死亡器官捐獻全國聯合攻關項目》課題組的帶動下,全國已經實施了60餘例腦死亡患者器官捐獻。」然而,僅追查國際對有限的45家醫院論文中的心臟移植數量匯總,至少就有685例,遠遠地超過官方公布的捐獻數字。
大陸這十多年到底做了多少器官移植手術,這是中共一直竭力隱瞞的數據。不過其數量之巨大,人們可從一些地方小醫院的發展過程中看出來,而且當時在大陸,做器官移植的醫院至少有600多家,如今也有160家醫院獲得移植器官的資質(即資格)。
上海長征醫院在自己的報導中稱,從2003到2006年的3年時間裡,實施了120例急診肝移植,受體為重型肝炎患者,入院後平均存活3天,「只能採用急診肝移植方法,最短時間為患者入院4小時即進行肝移植。」
國際社會上等候肝移植病患要等3至5年,而在上海長征醫院,只需要等4小時,這種「反向配型」的唯一解釋,就是他們有個活人庫,可隨時到裡面去「收割器官」(organ
harvesting),就像養豬養雞那樣,可隨時屠宰殘殺。
目前國際上一個等待器官移植的病患平均要等3至5年,但上海長征醫院器官移植科的肝移植,平均等候供肝時間為一周。(上海長征醫院網站網頁擷圖)
雲南腎臟病醫院甚至在廣告上公開吹噓自己是「唯一開展供體找受體的器官移植醫院」,其業務院長高偉在廣東省東莞市太平人民醫院、昆明法醫院都有兼職。高偉從2001年到2008年4月,參與實施1537例腎移植,幾乎每個工作日做一例。即使法院能優先得到死刑犯的器官,法庭也不可能天天宣判死刑呀,官方公布全中國全年被宣判死刑者有2000多人,而昆明市一年最多只有幾十個犯人被宣布死刑,如何夠高偉一人使用呢?
在這些手術記錄中,醫生們都稱被摘取器官的「供體」90%以上為20到40歲的青壯年男性,生前身體健康,無乙肝、HIV(人類免疫缺陷病毒,簡稱愛滋病毒)、梅毒等傳染病,無飲酒史,無吸煙史。然而,中國的死刑犯每年只有2000多人,就算暗地裡把一些刑事犯給殺了,但一般犯人幾乎人人都抽煙、喝酒,各種性病纏身,如何支撐中國每年上萬例的器官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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