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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男獄中死亡後 遺體離奇失蹤 官方全面刪帖


粵男獄中死亡後 遺體離奇失蹤 官方全面刪帖(大紀元製圖)

【新視角聽新聞】粵男郭洪明在羈押期間死亡,後遺體在公安保管下離奇失蹤,警方宣稱遺體是被他人錯領。骨灰經鑑定結果,無法確認為郭洪明本人。家屬在網上曝光事件後遭到全面刪帖。 

廣東汕頭男子郭洪明在囚禁期間死亡,後遺體在公安機關保管下卻離奇失蹤,警方宣稱遺體是被他人錯領。然而,骨灰經過鑑定得出的結果是:「無法確認為郭洪明本人」。家屬在網上曝光事件後遭到全面刪帖。 

法律人王先生2月5日告訴大紀元記者,「遺體在公安保管下神祕失蹤,所有報道都被屏蔽,現在還全面刪帖。」 

王先生指出,這個案件,汕頭潮陽公安有重大監守自盜的嫌疑,所謂錯領明顯是公安為了掩蓋自身失職瀆職而編造的謊言。另外,從他們打壓輿論就能看出來,他們不願意接受公眾的監督,刪帖、封號的人可能就是盜竊遺體的人。 

郭洪明的兒子郭武斌表示,他發的帖文都被刪了,他朋友是帖文發不出去,他微信朋友圈如果是發了跟他有關的文章,快的話兩三個小時,慢的話第二天就被屏蔽了。 

郭武斌指出,報道此事件的記者也被警方找上,警察要求撤掉文章。也有記者說他的社群帳號被管控。 

郭洪明,61歲,廣東汕頭人,是一位越戰退伍老兵,生前曾捐建一所學校,該學校命名為「洪明學校」。他在世時共捐贈了三千多萬元作為公益所用,而被評為「公益之星」和「公益楷模」。 

2018年,郭洪明被當地政府藉掃黑除惡之名指控涉「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非法占用農用地罪」「重婚罪」等罪名被抓捕。 

2020年3月26日,潮陽區法院重審後宣判,郭洪明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10年4個月。 

郭洪明被公安抓捕後一直羈押在汕頭市潮陽看守所。其子郭武斌說,他的父親一直有重病在身,在被羈押後病情多次惡化,曾多次被送往當地醫院搶救,死亡前一直在汕頭中心醫院治療,9月4日卻突然被轉回潮陽區的醫院,第二天就死亡了。 

郭武斌聲稱,當時潮陽法院正在審批郭洪明監外執行的程序,就在這麼關鍵的時刻,父親突然被轉院,因此家屬無法接受醫院說的「心臟驟停」自然死亡的說法。 

因爲對郭洪明的死因存在異議,家屬在其去世後對羈押期間的治療過程和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及監外執行未獲批准等程序問題提出控告。因此,郭洪明的遺體由公安機關保存在一家名為「仁濟善堂」的機構中。 

但郭洪明的遺體卻在2022年4月12日突然失蹤。當時,郭武斌接到該仁濟善堂電話,說遺體不見了。而仁濟善堂負責人趙蘭卿則表示,當時是給汕頭市公安局潮陽分局的副局長李少龍打了電話並得到其同意郭洪明遺體被領取。家屬立即向該機構所屬轄區潮陽分局文光派出所報案,但警方始終沒有立案,郭武斌曾多次向上級公安機關反映此事。 

直到2023年3月3日,廣東省公安廳才責令汕頭市公安機關成立專案組調查郭洪明遺體失蹤案。 

2023年3月30日,郭武斌突然遭文光派出所傳喚,理由是郭武斌被列為該盜竊遺體案的犯罪嫌疑人。警方告訴郭武斌,仁濟善堂機構負責人趙蘭卿聲稱你給了她8.3萬元,是你和幾個親屬將遺體自行運走,是否屬實? 

經過六個多月偵查後,警方口頭通知郭洪明家屬稱,郭洪明的遺體是被江蘇徐鳳偉錯誤認領徐某山遺體,並口頭通知郭洪明家屬,警方已經撤銷了刑事案件。 

郭武斌認為,他父親的遺體是在潮陽區公安分局的控制下失蹤的,遺體被盜案偵辦部門和仁濟善堂很可能存在重大利害關係,於是他向上級公安機關提出「提級管轄」的申請。他們查過,仁濟善堂是一家三無的民間機構,發現在工商、民政等部門並未有註冊登記。 

2023年5月14日,汕頭市公安局將郭洪明遺體被盜一案指定澄海公安分局偵辦,由刑偵大隊一中隊辦理。 

2023年9月7日,郭武斌從刑偵大隊一中隊的辦案人員余警官處得知,案件已於2023年8月15日移送至澄海區檢察院。 

2023年9月25日,檢察院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9月26日,澄海公安分局口頭通知郭武斌:「郭洪明遺體是被他人錯領,而仁濟善堂負責人趙蘭卿確實有盜竊其它遺體的犯罪事實並且已經移送審查起訴。」 

警方今年6月份調查發現郭洪明遺體可能被錯領後,委託上海復旦大學考古研究院古基因組學實驗室對徐某山骨灰進行鑒定,該實驗室出具《汕頭燒骨案鑒定意見》的鑒定結論為「無法判定送檢骨灰與郭洪明是同一個體」。 

郭武斌表示,警方的調查和仁濟善堂相關人員的供述存在多處疑點。 

一,公安機關監管下的遺體需要父母子女配偶等近親屬才能認領,遺體被領取前需公安機關辦理相關手續並核驗之後才能交付遺體,出錯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二,案發到立案及提級管轄後,仁濟善堂負責人和工作人員一直堅稱郭洪明遺體係郭武斌花費8.3萬元從善堂領走,為甚麼又突然改口供,表示是錯領; 

三,仁濟善堂凍庫的屍體登記簿為甚麼沒有郭洪明遺體的相關入庫資料,為甚麼工作人員要篡改文字資料,遺體「失蹤」是否存在其它內情; 

四,殯儀館火化前要求公安機關出具死亡證明,殯儀館通常會驗明正身後方可火化,殯儀館為甚麼恰好出錯? 

五,徐某山的骨灰鑒定意見中顯示無法判定送檢骨灰與郭洪明是同一個體,遺體被錯領的事實沒有關鍵證據予以證實,故不能成立。 

因此,郭武斌及其他家屬不服撤案決定,於是向澄海區檢察院提出監督申請,請求恢復立案。2024年2月5日,郭武斌收到檢察院通知,要延期一個月偵辦此案。 

大紀元記者致電澄海公安分局刑偵大隊一中隊辦案人員余警官,接線的女警表示,余警官不在,不知何時回來,也不一定每天會進辦公室。 

郭武斌表示,他們將提出懸賞,持續追查父親的遺體下落。 

以上節目內容,取材自大紀元記者李熙採訪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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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wy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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