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一遇」和「五千年一遇」的醉翁之意
7月20日河南鄭州洪災,當地官方救災不力,但甩鍋卻很積極!
為了證明暴雨的「危害程度」,先是鄭州氣象局稱此次降雨屬於「千年一遇」。河南省水利廳可能是嫌這麼說還不夠給力,緊接著乾脆升級為「五千年一遇」!
然而,據中央氣象臺首席預報員陳濤介紹,中國目前有嚴謹氣象記錄的時間僅70餘年。鄭州氣象局哪年建的?1951年,至今不過才70年的歷史,它怎麼可能蒐集上溯近一千年的當地降雨資料?
往前推是民國,民國科技水平有限;往前再推是清代,連一個像樣的氣象局也沒有,只有「觀星臺」;再往前推到明代、宋代,恐怕也拿不到鄭州當地的詳實的降雨資料來。即使部分零碎的古代文獻記錄,也不過是「天降暴雨」「如同瓢潑」這樣的描述性歷史記載,又何來具體詳細的降水數據?
眾所周知,科學強調的是:「不能證實,即為證偽」。也就是說,如果不能證實熟雞蛋可以孵化出小雞,就必然意味著是假的。如此這般,在沒有科學依據、科學資料佐證的情況下,鄭州氣象局聲稱的「千年一遇」,豈不是毫無根據的信口開河?
其實,僅僅1949年之後,在鄭州及其周邊就發生過與7.20暴雨類似的極端天氣。
一次是1958年7月,河南三門峽至鄭州之間連降七天暴雨,其中降雨最強中心澠池縣仁村,24小時降水量達650毫米,花園口洪峰達2.2萬m³/秒,是7月20日洪峰的六倍,洪水衝垮了黃河鐵橋,京廣線中斷14天,淹沒村莊1700多個,耕地300多萬畝。
還有一次是1975年8月,河南中南部特大暴雨,在暴雨中心駐馬店,最大6小時雨量為830毫米,最大24小時雨量為1060毫米,三天降雨量為1605毫米,分別是本次7.20暴雨的兩三倍。
僅就這兩次暴雨而言,所謂「千年一遇」也是不能成立的。
至於「五千年一遇」的說法就更離譜了。
據嚴謹歷史文獻測算,中國從現在上推五千年,應處於新石器時代。那會,中國的祖宗們還在「玩石頭」「糊泥巴」,處於野蠻的部族時期,母系社會。那個時候他們怎麼可能有本事記載當年發生在河南鄭州地區的「降雨量」?
可見,不論是「千年一遇」還是「五千年一遇」都不過是憑空扯淡。
但堂堂鄭州氣象局和河北水利廳之所以會犯這樣的低級錯誤,我想絕非是因為缺乏科學常識,而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這次鄭州洪災,慘況空前,損失重大,事後必有追責的問題。而要追責首先就得明確究竟是天災還是人禍。試想,如果此次洪災真的是「千年一遇」甚或「五千年一遇」,那當然係天災而非人禍,既然是天災,那就屬於人力所不可控的範圍,即使死人再多,損失再大,也無傷政府的臉面,對烏紗帽的影響也要小得多。可見,是不是「千年一遇」甚或「五千年一遇」絕非一樁小事。我想,這也是當地有關部門拋出「千年一遇」和「五千年一遇」的醉翁之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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