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父教我在領導崗位做好人
法輪功學員在生活、工作環境中處處以真善忍作為指導準則。圖為2017年7月20日,美國華盛頓特區國會山前,法輪功學員「7.20」法輪功反迫害集會和遊行。(戴兵/大紀元)
每年的5月13日是法輪大法洪傳世界周年紀念日, 同時也是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大師華誕。
本文為明慧網2018年「慶祝世界法輪大法日」眾多徵文其中一篇, 文中大陸法輪功學員分享如何在工作環境中實踐真善忍, 並向師父表達至深謝意。
悉尼法輪大法弟子5月13日清晨在悉尼海德公園大煉功。(安平雅/大紀元)
文 _ 大陸大法弟子
2003年,在我不到30歲時成為科級幹部。也是在這一年,差點與法輪大法擦肩而過的我又重新走回大法修煉。在這十多年的修煉與工作中,師父的真、善、忍法理在不斷地指導著我在工作崗位上做個好人、做個對社會有益的人,在這個世風日下的大洪流中一直保護著我、清洗著我。
半年後退回了買手機的錢
我們部門主任一直都覺得我在工作中付出很多,在我們的小團隊裡還經常能和員工談心,對團隊建設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所以總想給我一些額外的「好處」,如想給我的車用公款加油、別人送他的禮物或現金也想與我「分享」,每次我都謝絕了。因為我記住了師父講過的「不失者不得」(出自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的法理。
有一陣子單位特別忙,我的工作量也比平時大很多。過後主任給幾個員工一些補助(用所謂的「小金庫」的錢),要給我幾千,我沒要,我覺得「小金庫」的錢不是明明白白該得的。可是我不拿他總覺得心裡過意不去,總想著怎麼讓我拿上。科裡的同事們大多都買了好手機,他看我的手機也該換了,就讓人花了三千元給我買了個不錯的手機。
這下我有些為難了:手機已經買回來了,如果再不要好像有點不近人情了,大家也都說我應該拿。我很為難,卻不知如何處理,只好就拿上了。新手機確實挺好用。學到師父的講法:「作為一個修煉人就不能用常人的標準去要求了。常人說這件事情對,你就按照這個去做,那可不行。常人說好並不一定是好;常人說壞也不一定是壞。」(出自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對照師父的法,我知道這個手機我拿錯了,大家都說我應該拿,我就拿上了,這是不對的,我得用修煉人的標準去衡量,用單位「小金庫」的錢給個人買東西,那不是占便宜麼?我這不是在隨波逐流嗎?可是我也不能把手機退給人家呀,我用過了,退給人家怎麼處理呢?我想那就算我買了個手機吧,我給單位退回三千元。
但主任怎麼也不要我的退錢。我想,他可能真的理解不了我為什麼這樣做,我決定找時間再給他說說吧,等他能理解我了再退給他錢。
在平時談工作或聊天時,有時間我就把我從大法中悟到的理和他聊一聊,告訴他師父教我們不貪不占的道理,同時表達我也想按師父說的高標準要求自己。大概過了半年吧,我覺得他應該能接受了,就把三千元錢退給了他。我隱約感到當時他的眼神中透著震撼,但理解。
這位主任經常對上級領導說我如何如何好,工作如何如何有能力。每次來新領導,談到我修煉的事,他總是先表揚我一頓,再告訴人家前幾任領導一直都在保護我。
搭順風車的同事
單位新來一個實習的復員兵。第一天來報到,大家就感覺他好像是「混社會」的那種人。我聽他說住處離我家不遠,我就讓他搭我的車上下班。時間長了,有的同事開玩笑:科長成你的專職司機了。在上下班的路上,我就慢慢給他講一些大法真相。他告訴我,他在看守所當武警時也接觸過大法弟子,可是他根本不知道法輪功是怎麼回事。他還告訴我,他一直在和一幫哥兒們混社會,經常幫人打架,偷、騙的事也幹過,來我們科實習是因為在前幾個部門都待不住,那些部門的領導不要他;經常有臉上帶刀疤的哥們去單位找他;上班時間他想休息就休息,誰也不敢管他。
我感覺這個孩子好可憐呀,被這個社會帶動的把壞的都當成了好的,他父母該多操心哪。能來到我身邊,也是他與大法有緣,師父讓我們對誰都好,師父說:「在各種環境中都得對別人好,與人為善」;「對誰也一樣,對父母、對兒女都好,處處考慮別人,這個心就不是自私的了,都是慈善之心,是慈悲。」(出自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我就想:要是我的孩子,我會怎麼對他呢.他每天搭我的車上下班,在上班路上倆人買早點我很少讓他花錢,我覺得他剛實習收入少,又是在單親家庭長大的。我在車上放傳統文化的故事CD一起聽,給他講大法的真相,講我從真相資料上看到的同修的故事。
有一天,他和我說,他讓家人找關係要留在我們科,不再去別的地方了。過了一段時間他告訴我,他的哥兒們都說他煉法輪功了,因為他和哥兒們在一起時經常把我們在車上說的真相故事講給他們聽,哥兒們不理解時,他就說:「那做好人總沒錯吧。」
再後來,我們在上班路上買早點,他都盡量用寫著法輪功真相的錢幣付錢。買早點時,我經常給周圍的人送真相光盤,看到有人不要,他就有點不高興。和他玩兒的哥兒們在他的帶動下退出了中共「黨團隊」。
有一天他和我說:「領導,我要日行一善。」有一次他告訴我,他剛從一個窗戶下經過,裡邊一個人往出吐了口痰,正吐在他頭頂上,這把他膩歪的,這要是以前……唉,現在就算了。
這個順風車一搭就是三年多,直到他自己買了車。
「為你服務是我的榮幸」
2015年法輪功學員實名起訴江澤民後,社區和派出所、國保的人來單位騷擾。單位老總讓人力資源部老總找我談話,還有兩個人給做記錄。因不在同一個地方辦公,和單位老總、人力資源部老總都很少接觸。人力資源部老總說:「以前你煉功單位也不知道,現在就說不煉了也就罷了。可你非要說還煉,那你就辭職、退黨。」我說,「我不會辭職,我們師父給了我一個好的身體,讓我們在哪都做一個好人,沒說做好人就得辭職。退黨行,現在我就退了。」
我給他們講了一些大法真相,他看我不按他說的做,就讓我在他們記錄的材料上簽字。我告訴他我不能簽,這樣對他們不好。此後我再見到人力資源部老總和他打招呼,他就用鼻子哼一聲回應,也不拿正眼看我。
一段時間,工作上有一個新項目由我負責,需要和老總、各個部門領導有很多接觸。在近一個月的時間裡,我的工作量等於平時的三、四倍。大家都是第一次做這樣的項目,在項目推進過程中,我對每一個細節都從多方面考量,員工不會的,我和他們一起學、一起做;領導不知道該如何決策,我翻查大量的資料給領導提供決策依據。白天上班要處理大量的事物,下班也不能按時回家,每天晚上回家吃完飯就已經九點多,我再到微信群看員工梳理的當日項目進展情況,彙總後再對第二天的細節和要點整理好在微信群發布。
幾天下來真累的有點受不了了,不行了,也想過糊弄糊弄算了,反正做成啥樣也沒個標準。想起師父講的:「我們搞個科研項目,領導交給什麼任務,完成什麼工作,我們都很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做的很好。」(出自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我是修煉人,得按照師父說的做,不能糊弄事。咬牙堅持了近一個月。在每次的項目推進會上,我彙報的材料和分析得到了大家的認可,項目取得了不錯的成績。
一次和上級部門的人說起這個項目時,人力資源部老總自豪的說:「我們這個項目不會造假,這個項目是她(指我)負責的,肯定沒假。」
部門有一些額外的錢要發,讓我拿分配意見。我想,這錢按理說是不該給大家發的,可是,現在這個大環境就這樣了,我是修煉人,可別人沒修煉,如果我說不給大家發,大家會是什麼反應呢?領導讓發的我不發,那成了拿修煉人的標準要求常人了。於是我按工作付出大小進行了分配。
我拿去讓老總看分配是否合適,老總問:「怎麼沒你的?」我和老總說,我是修煉人,我們師父對我有更高的衡量標準和要求。
一次「610」的人到單位,人力資源部老總給我打電話讓我過一會兒到他那兒一趟。等我到他的辦公室時,「六一零」的人已經走了,還有兩個人力資源部的科員在屋裡。我進門說:「他們又來給您找麻煩了。」老總笑著說:「沒事,為你服務是我的榮幸。」
去年從外單位調來一位新同事,我也與她講過真相。有一天我倆下班一起往出走,我又和她講了些同修的修煉故事。在分手的時候,她突然問我:「領導,你是不是有很硬很硬的後臺呀?」我有些意外,疑惑的看著她,她說:「法輪功被迫害這麼厲害,在咱國企這些年你居然沒受影響……」
我明白了她的意思,微笑著回答她:「我有師父。」
弟子感恩師父的慈悲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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