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女看守所 扒光衣服的侮辱性搜查
人間地獄——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明慧網)
中共雖然取消了勞教所,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並未減弱,被關入哈爾濱市第二女子看守所的法輪功學員,還被扒光衣服搜身,檢查大小便的私密處是否夾帶東西……
文 _ 李潔思
中共雖然取消了勞教所,但對法輪功的迫害並未減弱。很多法輪功學員被抓後,不是遭誣陷被判入獄,就是被長期非法羈押在看守所,甚至長達數年。2017年11月左右,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掛上「黑龍江反X教教育轉化基地」字樣的銅牌子。
被關入哈爾濱市第二女子看守所(簡稱二所)的人,無論是刑事犯還是法輪功學員,首先會在嚴碼監監欄門內遭受人格侮辱的扒光衣服搜身。
明慧網報導,被檢查者當著女獄警和幾十名犯人的面,被兩名執夜崗犯人強行脫光衣服、一絲不掛地搜身。其下巴被人用力捏著張開嘴檢查;雙腿劈開的同時,兩臂被兩名犯人強行架起在原地蹦三下;檢查女性私密處是否夾帶東西。
接下來,班長(牢頭)訊問記錄在押人員的案情、家裡或朋友的電話。每個監室牆壁上方有兩個監控器,便於隨時監控記錄。
據悉,有警察將在押人員所有的衣服,包括:胸罩、襪子、褲頭全部退回到實施綁架的派出所,讓家人取走。在家人尚未送衣服到看守所期間,剛進來的人只能靠其他在押人員救濟,有時只能被迫穿著拉鏈被剪掉的外衣,沒有內衣地敞胸露懷,而獄室裡有監控,男女獄警都能看見。
更有甚者,在律師會見和辦案警察所謂的「提審」之後,只要走出監舍再回來時,犯人每次都按照獄警的旨意,扒光法輪功學員的所有衣服,讓她們在地上蹦跳,進行人格侮辱。
哈爾濱市二所規定在押人員每天早上5時20分起床,而在嚴碼監的在押人員則是凌晨4時多就被喚起。她們一個挨一個「催趕式」地快速洗漱,用涼水洗臉,不許用香皂,嫌浪費時間;家裡給存錢買日用品的,被要求閉著嘴刷牙(這樣聲音小);家裡存錢不及時的,十多天不讓刷牙、不洗頭是常事;一個月甚至更長時間不洗腳,睡覺都穿著襪子睡。
在嚴碼監的在押人員從早到晚被強制要求腰直頸正地坐著,唯一能站起來走路去上廁所時,卻被強行規定須彎著腰走。每天上廁所的次數被嚴厲限制在五六次,大便只准在每天早晨上一次,只給兩分鐘,其他時間不許上,超時就會被強行從廁所蹲位上拽下來。在押人員因此一個月、半個月憋著大便是常事,小便憋著的次數更多了,每天都憋得小腹脹痛,臉色煞白,苦不堪言。
此外,牢頭每天還逼這些在押人員吃三頓飯,不吃就誣陷其絕食,三天不吃就報告給獄警,強制給其灌食,不允許互相說話。
每天「睡刀魚」 疼痛如上刑
在押人員每天從早到晚不斷地遭受牢頭、獄霸們(即牢頭、飯官、執夜崗犯人)隨意毆打、謾罵、體罰、欺侮;晚上睡覺不許平躺,不許翻身(後半夜統一翻一次身),僅能一個緊貼一個地側躺,頭抱腳一顛一倒,互相擠得上不來氣,像刀魚般地側立著腿伸直睡覺,整宿下來後,兩條腿和兩邊胯骨被壓得跟上刑一樣疼痛,根本睡不了覺。
酷刑演示圖:立板(又名「睡刀魚」)。(明慧網)
這樣的折磨每天24小時周而復始。該看守所女所長劉芳非常偽善,經常說:「我們這裡就是倉庫,只起到保管作用,不打也不罵。」
法輪功學員一般被關押在嚴碼監一段時間後,就被分到稍寬鬆點的其他監室,但對法輪功學員的看管仍比普通在押人員嚴厲得多。
一個監室裡如果有兩名以上的法輪功學員,就不允許他們之間互相說話和幫助。如果他們被舉報互相說話或給東西,就會挨罰,罰值日幾天。每天從早到晚不停地幹活,出垃圾、擦地、刷廁所、收垃圾、擦鋪板,被牢頭、飯官和執夜崗犯人不停地使喚折磨,值日一天下來累得筋疲力盡。
此外,哈爾濱市二所裡每個監室監欄窗口邊雖設有舉報意見箱,但那只是裝給外來檢查人員看的,因為每個監室除了牢頭有筆之外,其他人根本就沒有筆和紙。如果在押人員想反映什麼,必須先通過牢頭報告獄警,才能有機會反映事情。
駐看守所檢察院的工作人員(簡稱駐檢)檢查時,一走一過,有時跟牢頭說兩句話,但對其他在押人員根本連看都不看一眼。監室還規定不讓在押人員隨便靠近監欄窗前與人說話、反映情況。
在押人員每天吃大白菜湯,偶爾是蘿蔔湯,只有參觀檢查的人要來,菜才會有所改善以應付檢查。而檢查過後,依舊是大白菜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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