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大利立法嚴懲非法器官移植
義大利眾議院近日一致通過了有關販運器官用於移植的罪行的法律,這是繼西班牙之後又一個歐洲國家立法打擊非法器官移植的罪行。法案的主要發起人義大利參議員羅曼尼表示,制定該法律能有效防止非法器官移植和法輪功學員遭器官活摘。
文 _ 李孜
11月23日,一項名為販運活人器官罪行的刑法在義大利眾議院獲得通過。
該法律規定,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或以任何名義,或授權委託,從事非法交易、買賣活人的器官或部分器官,會被處以3至12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5萬至30萬歐元。若犯罪者為衛生行業從業人員,該有罪者將永遠不得再從事該行業的工作。
而且,任何人以任何方式,甚至通過電腦或遠程信息處理,進行組織、宣傳、推廣販運活人器官用於移植,會被處以3至7年的監禁和5至30萬歐元的罰金。
羅曼尼表示他很高興法案獲得批准,他認為販運器官用於移植是對基本人權的侵犯,對人類尊嚴和人體完整的侵犯,而且,器官販運是一種組織型犯罪,是使用暴力虐待弱勢人群,會對公眾健康帶來嚴重威脅,以及損害公眾對於使用捐贈器官進行合法器官移植的信心。
防止發生在中國的器官活摘
羅曼尼是位醫生,同時也是義大利參議院衛生與健康委員會副主席。早在2013年,在參議院的討論中,羅曼尼就指出,在中國,用於移植的器官來自於被「有計畫」的殺死、而不是因意外或手術出現死亡的人,是為了其他人的意圖事先決定好的,例如通過法官做出死刑判決或只是殘酷的殺死一些人以非法取得器官。
羅曼尼說,「捐贈」器官的決定被強加於某些弱勢群體,如死囚犯,甚至是良心犯。加拿大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和加拿大前外交部亞太司司長大衛.喬高2006年在他們提出的調查報告中即已說明,中國有大量的良心犯被殺害,特別是法輪功學員,他們的器官被用於非法器官移植。
他說,這種情況是如此可怕,不幸的是,當一個東西是如此可怕時,人們卻傾向於認為那不是真的。
羅曼尼表示:「雖然在義大利,我們沒有權力直接阻止在中國發生的非法器官移植的犯罪行為,但我們有義務盡一切可能不做共犯,避免與其同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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