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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中全會 習近平鎖定三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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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勢」下的《若干準則》、《監督條例》及《問責條例》出臺,如果江派常委出問題,習近平不但可以重新改組,還有理由動一動這幾名常委。(Getty Images)

7月下旬,習當局提前兩個月宣布了六中全會召開的時間和主題, 並稱將制定新形勢下中共《若干準則》),修訂中共《監督條例》。

種種跡象顯示,這次六中全會瞄準的是高層的運行規則,江派三常委將遭到衝擊。

文 _ 李思緣

從過去的會議來看,中共六中全會大多是「務虛會」。

例如,江澤民離任前的15屆六中全會,議題是「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全會並沒出臺具體措施,此後中共官員的作風非但沒有改善,大面積貪污腐敗反而更盛。

胡錦濤掌權時,16屆六中全會的議題是「構建和諧社會」,17屆六中全會提出「文化體制改革」。但胡溫的權力基本被江派常委架空,這些議題基本形同虛設。

今年的六中全會與以往不同,從官方發布的會議主題和當前局勢來看,「務虛會」很可能會變為「務實會」。

至今為止,當局已經出臺《廉潔自律準則》、《紀律處分條例》、《中共問責條例》(下稱:《問責條例》),再加上六中全會即將出現修訂後的《監督條例》、《新形勢下政治生活準則》,19大前當局動作頻繁。

人們不禁要問一個問題:這次六中全會習近平是否有特殊的目的?針對的是誰?

六中全會兩大看點

7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決定今年10月在北京召開六中全會,但官方通告出現不同尋常的表述。

按照政治局會議的說法,「新形勢下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重點是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關鍵是高級幹部特別是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 有必要制定一部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準則。」

政治局常委們即將遭到「規範」,成了六中全會第一大看點。

中共現行的《若干準則》是1980年11屆五中全會上通過的,被沿用至今。

此外,當局還表示將修訂《監督條例》,成為六中全會另一大看點。

新形勢《準則》涉政治局常委及江

政治局會議對所謂「新形勢」透露了一些蛛絲馬跡:新形勢下,中共內部政治生活中出現了一些突出問題。

翻查中共歷史可發現,在1980年中共11屆五中全會上出臺《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時,距抓捕「四人幫」的時間不久。

與之類似,在制定新形勢下的這個準則之前,由周永康、薄熙來、徐才厚、令計劃組成的新「四人幫」也已經被瓦解,但是幕後的江澤民、曾慶紅等人還沒被正式宣告落馬。

6月28日下午,習近平在政治局集體學習會議發言中,就已經強調淨化政治生態:從政治局常委會、政治局、中央委員會做起,嚴格按制度和規矩辦事,任何時候都不搞特權。

《若干準則》的第11條就是「接受黨和群眾的監督,不准搞特權。」

時事評論員石久天表示,「不搞特權」這一點,實際上是習近平把政治局常委和江澤民都框了進去,未來都要受制於新的《若干準則》,並接受監督。

官媒稱政治生活要開門評議

7月28日,中共黨校報刊《學習時報》發文〈讓黨內政治生活真正嚴肅起來〉,對26日政治局會議的內容進行解讀。

文中提到1980年通過的《若干準則》,基於中共的「政治路線和思想路線」。36年後,習近平在保留此前兩條路線的基礎上,增加了堅持「組織路線和群眾路線」。由此,「兩條路線」變為「四條路線」。而這多加的「兩條路線」都和基層黨員群眾有關。

文章還認為,中共內部的政治生活,就要「堅持開門評議,使普通黨員群眾參與進來」。同時文章還稱,要加強對中共政治生活開展情況的監督檢查和問責。

石久天說,當局的意思可以歸結為一句話,即政治局常委們也要在政治生活方面接受監督檢查和問責。

石久天還說,這也可以解釋為何六中全會還要修訂《監督條例》——因為現行的那個條例監督對象並不包括政治局常委。

原《監督條例》
政治局常委不受限

自2003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印發的《監督條例》以來,該條例已實施近13年,中共腐敗卻積重難返。


中共的腐敗問題在江澤民的「貪腐治國」政策下越演越烈。2003年印發《監督條例》以來,中共腐敗卻積重難返。圖為民眾抗議官商勾結。(AFP)

2002年胡錦濤掌權時,中共的腐敗問題已經在江澤民的「貪腐治國」政策下越演越烈。胡在16屆三中全會上明確提出,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還在2003年2月當面要求全體中紀委委員監督自己。新華社報導,當時中央政治局和常委會討論這個問題,大家都表示要「從自身做起」,接受全黨和全國人民的監督,首先是紀委的監督。

可是,很明顯當時這個條例就引起江胡勢力的激鬥。

中共官方透露,中紀委同中央有關部門成立的起草班子,曾經「對條例進行了反覆修改」。經過政治局常委討論後,2003年12月23日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雖然討論《監督條例》,但會議公報沒有公報條例,而是直到2004年1月召開中紀委第三次全體會議,才正式公布。

很快人們發現,胡錦濤的話成了泡影,這個條例不僅被加了一個「試行」的尾巴,同時政治局常委還不在監督之列。

具體來說,條例的「述職述廉」方面要求「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報告工作」;「中央紀委常委會向中央紀委全體會議報告工作」等,都隱含著政治局常委和常委會工作等不接受獨立監督。

《問責條例》可改黨組
習握三利器

6月28日,習近平主持了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共《問責條例》。

官方報導稱,《問責條例》特別點出了要嚴肅追究責任的三種情形:對於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人民群眾反映強烈、損害當局執政的政治基礎的,都要嚴肅追究責任。

在《問責條例》第七條中規定了對黨組織的問責方式,其第三種方式就是「改組」,對失職失責、嚴重違紀、本身不能糾正的,予以改組。

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博士、中國問題專家李天笑認為,這條規定給王岐山處理不聽令的官員和領導班子有很大的處理空間,也就是說按規定可以對整個黨組織進行「一鍋端」改組。

現今的中共政治局七常委中,張高麗、劉雲山和張德江是江澤民的親信。

石久天認為,習近平鎖定三常委的路線圖漸漸明朗。

石久天說,政治局常委們的政治生活將會被公開評議;與習近平作對的江派三常委在中共內部的政治生活也會遭到《監督條例》的約束而被監督檢查;如果政治生活出現問題,《問責條例》就會起作用;如果多名常委們出問題,習不但可以重新改組,還有了理由動一動這幾名常委。

習當局讓民眾監督公安執法

另一個可以類比的事例是公安執法開始接受民眾監督。

7月26日,針對警方在現場執法中遇到問題該如何處置,公安部推出了一個統一的培訓視頻。其中,警察在執法時遇到群眾圍觀拍攝,公安部給出非常明確的說法:「在拍攝不影響正常執法的情況下,警察要自覺接受監督,要習慣在『鏡頭』下執法,不得強行干涉群眾拍攝。」

習對現在的幾名常委嚴重不滿


在當前習不斷打擊江澤民派系之時,部分常委與習之間的矛盾也不段激化,嚴重阻礙習的執政。

中國問題專家橫河對《大紀元》分析說,江澤民和胡錦濤掌權時期的常委制,存在很大的差別。江澤民掌權時的常委制存在兩個特點:一、江具有一票否決權。二、政治局常委雖然有分工,但並不是一個人說了算,一些事情還需要通過討論決定。

橫河表示,由於江澤民的精心安排,到了2002年胡錦濤掌權的時候,每個常委分管的事務成了自己的「獨立王國」,其他常委幾乎不能干涉。最關鍵的是政法委,為了維護迫害法輪功的政策,從2002年起周永康成為了政法委書記,並進入政治局常委會。此後周永康的政法政策,其他常委都無權干涉。

中共政法委一度成為江澤民、周永康控制的「第二中央」,維持對法輪功和民眾的迫害政策,並使得江免於被清算。

18大之後,九常委恢復為七常委格局。雖然政法委書記不再是常委,但是常委們的其他「獨立王國」依然被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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