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計劃三次翻供想求免死、為弟開脫
前中共中央辦公廳主任、前中共政協副主席令計劃一案何時開審,備受外界關注。
有消息說,令計劃近日又翻供,拒絕在檢察院指控書上簽字,致使令案開審三次被推遲。
此外,令計劃還在提審審訊期間開出認罪條件,但遭拒絕。
文 _ 李貝利
令計劃三次翻供 審判三次延期
據《爭鳴》2016年5月期報導,對於令計劃一案的偵查,中共最高檢察院已批覆終結,準備移送法院起訴,定於在4月中開審。但因令計劃翻供,拒絕在檢察院指控書上簽字,致開審時間再次被推遲。
據說令計劃在檢察院專案組偵查期間,對專案組耍了三招,並找理由為其弟令完成開脫。
一招:先對檢察院專案組所指四大違法、犯罪全部供認不諱,不做申辯,並且揚言:按現行法律量刑,死刑不用寬免。
二招:在移送法院開審起訴前,令計劃全部推翻供詞和所作交代,指是在精神、環境極大壓力下,甚至在精神恍惚情況下按指引作供、交代。
三招:拉扯一大批前任、現任政治局常委、政治局委員、國務委員等高官做擋箭牌,而他本人是被動者、次要角色。牽扯的人包括:7名政治局常委、4名政治局委員、2名國務委員、1名最高法院院長及1名中央政法委祕書長。
另外,令計劃在審查期間還為其弟令完成開脫。令計劃稱,令完成是正部級聯絡員,按規定可以閱中央某一級內部文件;經備案,可以參加省部黨政一級會議;經中央政治局備案,可以列席中央政治局會議、中央書記處會議。
其實此舉也是在替令計劃自己開脫:哪怕令完成洩露了什麼,信息來源也不是他令計劃,而是其他正規管道。
令計劃對當局開出認罪條件
2015年底,檢察院已完成對令計劃案件的偵查,指控其涉嫌四項違法犯罪:
(一)本人及通過妻子、兄弟、親屬收受巨額財產賄賂罪。
(二)濫用職權為家屬、親屬、他人謀取巨額利益罪。
(三)洩露國家核心機密罪。
(四)非法獲取大量國家機密、祕密罪。
2016年1月15日,檢察院專案組第二次準備把令案移送法院開審起訴。令開始對四條罪行指控供認不諱,簽上大名,按上手印,但在獲知法院將開審時,令又翻供,他只承認有嚴重失職、瀆職行為,但拒絕違法、犯罪指控。
報導還披露,令計劃在審訊期間提出認罪條件:不判死刑、不判死緩、不判無期徒刑,並承諾服刑若干年後能假釋保外就醫。
專案組答覆說,根據令計劃認罪、服罪態度,犯罪情節及表現,可以酌情免死刑,但不能有其他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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