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女性地位不進反退
中國官媒過去七年不斷教育女性:如果她們到了27歲還未結婚,她們就會變成沒人要的「剩女」。這種說法不只造成了女性衝動走入不適合的婚姻,也對性別平等造成了負面的骨牌效應。
編譯 _ 田清
有人為愛情結婚,有人為錢結婚,但是,在中國,許多人是為了面子而結婚。這是「剩女:中國性別不平等死灰復燃」作者洪理達,(Leta Hong Fincher)在書中提出的看法。中國女性倉促地與不合適的人成婚,並同意不把房產登記在自己名下,使婚姻處於不平等的財務關係中。
官媒大肆宣傳「剩女」觀念
洪理達在接受《華爾街日報》專訪時表示,中國的官方媒體過去七年不斷教育女性,如果她們到了27歲還沒有結婚,她們就會變成沒人要的「剩女」。洪認為這種說法不只造成了衝動走入婚姻,也對中國社會的性別平等造成了負面的骨牌效應,例如降低女性勞動參與。
這種宣傳加大了男女之間的財富不平等,許多女性為了婚姻而放棄事業,並且喪失了房屋所有權。
女性不敢堂皇要求房產權
在中國,結婚和房產有著密切的關係,當女性迫於壓力而結婚時,她們幾乎無可避免地承受買房壓力,並成為金融、社會和監管機構的犧牲品,最終被傷害。
很多原因造成女性不敢堂皇要求在房產證上寫上她們的名字,這意味著男方能輕易獲得房產的完整所有權,並享有房產帶來的收入和增值。
在中國,信息被嚴格控管,而且女性沒有什麼其他的資訊來源鼓勵們。官方媒體不斷灌輸她們性別差異的信息,父母們通常也持有過時的性別觀念,所以女性都是收到這類的歧視信息。
80%房產登記在男性名下
《商業週刊》報導,2005年,張元(音譯)和她的丈夫在北京用3萬美元買了一套公寓。七年後,這棟公寓值31萬7000美元。30來歲的張女士是一名專業人士,她和丈夫都有支付房屋的首款和房貸。不過,只有她丈夫的名字在房產證上。
這對年輕夫婦購買住房時,張女士並沒有考慮太多法律問題。在中國仍然被視為一家之主的男性一般都是房產註冊的持有人。
自從中國最高法院在2011年公布了婚姻法的新解釋之後,張元有了新想法。這個婚姻法規定,如果夫妻離婚,而只有一方的名字在房產證上,這個人便擁有這個婚姻家產的全部所有權。根據2012年的調查,中國主要城市婚姻住房的屋主登記有80%是男性。
張元離職兩年時間照顧年幼的孩子,也很難再回到職場。現在,她更擔心錢,也更擔心對丈夫的經濟依賴。
中國婦女地位不進反退
洪理達以中國房產契約模式和婚姻法偏袒男性的許多實例,說明中國婦女的地位在過去的35年不進反退,她寫這本書是為了揭穿「中國市場改革後女性整體經濟狀況大幅改善」的迷思。
《經濟學人》報導,1990年,中國城市女性的工資是男性的的78%,2010年,這個比例降到67%。城市女性的就業率也在降低,從1990年的77%降到2010年的61%。然而2010年,中國城市女性26%有大學學位,這是十年前的兩倍。
最高法院2011年對1950年婚姻法的解釋說,夫妻離婚時,財產不是平分,而是兩方各保持名下的財產。洪理達認為,這一裁決有嚴重的影響。在大城市的婚姻有三分之一以離婚告終,不過,根據數百份調查,她發現,只有約30%已婚婦女的名字有在房產證上。由於女性強烈相信黨的「剩女」宣傳,倉促地與不合適的人成婚,並同意不把自己的名字寫進房產證,因此,許多婦女失去了「可能是有史以來累積住宅房產財富的最佳契機」,整個房產市場在2013年價值超過300億美元。
《經濟學人》書評認為,「剩女」是原創研究中很引人注目的一塊,雖然作者的描述可能過度。與開發中國家相比,中國婦女的待遇還是很不錯。即使與韓國或日本相比,中國婦女在社會許多領域的地位和參與程度相當高,而且有跡象顯示她們正在反擊。為了堅決不被征服。有些人用同音的「勝女」來取代「剩女」,其中蘊含「勝利」的意義,並以此自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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