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禁止「器官移植旅行」了
人體器官移植的黑市交易,是當今最嚴重侵犯人權的行為之一。圖為2015年4月,部分澳洲悉尼的法輪功學員,以煉功靜坐的方式,抗議中共活摘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的器官牟利。(何蔚╱大紀元)
器官販運者遍布世界各地。
尤其在中國,強摘、甚至是活摘器官盜賣的血腥故事更是氾濫,
良心犯被處決殺害並摘取器官,販賣到黑市;
法輪功學員更是被系統性地關押、器官組織配對,最終被掠取器官慘遭殺害……
各國該禁止「器官移植旅行」了。
文:Wesley Smith(英文大紀元專欄作家) 譯:吳約翰
作者簡介:
韋斯利.史密斯(Wesley J. Smith)是獲獎作家,也是美國探索協會人類中心論研究中心(the Discovery Institute's Center on Human Exceptionalism)主任。
原文“Time to Outlaw 「Transplant Tourism」”刊登於英文《大紀元時報》。
人體器官移植的黑市交易,是一項當今世上最嚴重侵犯人權的行為。可是,問題在於,即便許多人譴責器官販運,卻仍對此無能為力。
直到最近,加拿大參議院委員會才通過S-204法案,將出國購買器官進行移植的行為判定為重罪。具體而言,該法案將對以下的犯罪行為進行懲罰:
任何人獲取器官移植到他們的體內,或是另一個人的體內,係知情被摘除器官的人並未給與同意;任何人未經同意,迫使另一個人體內的器官被摘除;任何人獲取或參與獲取另一個人體內的器官,係知道有其目的性者,例如販賣器官。
從現況的改變來看,確實令人耳目一新。儘管反對者多年來持續進行倡導,但器官「移植旅行者」對參與黑市交易幾乎無所顧忌。尤其是對生活在開發中貧困世界的人民來說,事實並非如此。比如在土耳其、秘魯、孟加拉和世界上其他貧窮國家,這些極度貧困地方的絕望人們,仍會被花言巧語的器官仲介商和他們所處嚴峻的生活環境所說服,將腎臟賣給那些希望避免等待道德上合法手術清單的買家。
有時候,這些血腥契約會帶來致命的後果。如同彭博社的邁克爾.史密斯(Michael Smith)在2011年的報導中說:「路易斯.皮卡多(Luis Picado)的母親記得兒子以為自己中了彩劵的那一天……一位美國男子答應要給這位23歲高中輟學的建築工人皮卡多,一份在紐約的工作和一間公寓,條件是如果他可以捐出一個腎臟,……三周後,也就是2009年5月,皮卡多在馬那瓜軍事醫院(Managua's Military Hospital)接受手術。根據醫療紀錄,在摘除腎臟手術時因醫生割斷動脈造成內部出血……雖然醫生試圖搶救皮卡多,但他最終仍因流血過多致死。
器官販運者遍布世界各地。正如《先驅太陽報》(the Herald Sun)所描述,2011年,孟加拉政府在一個特別貧窮的村莊裡,破獲了一個腎臟販運集團。當中有200名受害者,每人均以低價約1900美元賣出一顆腎臟。
實際上,器官移植旅行已成為一個嚴重的問題,所以巴基斯坦禁止所有器官買賣和活體器官捐贈(但不限至親成員)。出於同樣的理由,菲律賓也禁止非公民者在國內進行合法的腎臟移植手術。
雖然情況已經很糟糕,但是中共的屠殺卻是更勝一籌。良心犯被處決殺害並摘取器官,販賣到器官黑市。人權運動家,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和加拿大前國會議員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花費了數年時間,追蹤發生在中國的法輪功和其他良心犯的器官屠殺故事。
人權運動家,律師大衛.麥塔斯(左圖)和加拿大前國會議員大衛.喬高(右圖)花費數年,追蹤中國的法輪功和其他良心犯的器官屠殺故事。(李莎/大紀元)
他們兩人於2006年發布了一份詳盡且令人不寒而慄的報告,並於2016年再次進行更新。報告稱法輪功學員被系統性地關押、施以器官組織配對,並被掠取器官慘遭殺害。
摘錄自伊森.葛特曼(Ethan Gutmann)的著作《血腥活摘—屠殺》(Bloody Harvest—the Slaughter):「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在逃離中國後證實,他們在全國各地的強迫勞動營中進行系統的血液檢查和器官檢查。這絕不是以健康為由,因為他們經常遭受酷刑折磨,實際上是為了進行器官移植和建置活體『捐贈者』資料庫所採取的必要措施。在少數情況下,法輪功學員的家人能夠在他們死後和火化前,看到被肢解後的至親屍體,但體內器官早已被摘除。」
中共一再否認這些指控,同時又承諾進行改革。但指控依舊不曾間斷。
2017年,期刊《BMC醫學倫理》(BMC Medical Ethics)發表的一篇文章中指出:「在中國,從死刑犯那裡購買器官的不道德行為,已經持續了數十年。而且,這種做法與大規模濫用和嚴重侵犯人權有關。」
這是令人震驚且無法忍受的。該如何促使其停止呢?如果世界各地的政府都能夠效法加拿大的做法,那麼最終可能會實現。
德州參議院剛剛通過了一項決議,呼籲美國通過一項法律,「禁止美國醫療和製藥公司,與任何和強迫摘取器官有關的中國同業進行合作」。
更具體的建議也被提出,包括:
國家立法禁止公民在任何國家接受非法器官,如同加拿大一樣;禁止報銷在全球任何地方進行或涉及非法的移植;拒絕曾經以任何身分、在任何國家,非法購買器官的個人的入境簽證。
世界各國應拒絕曾經以任何身分、在任何國家,非法購買器官的個人的入境簽證。圖為2021年3月26日,旅客在德國杜塞爾多夫機場的登機口排隊等候。(Ina Fassbender/AFP)
部分呈現的問題是,我們絕大多數人,對遠在半個地球以外的貧困人口的痛苦,漠不關心。當中有些人甚至慶賀這種掠奪剝削。以2009年丹尼爾.阿薩.羅斯(Daniel Asa Rose)撰寫的《拉里的腎臟》(Larry's Kidney)一書為例,作者講述在中國為堂兄拉里購買腎臟的故事。經過一連串的不幸和麻煩,拉里終於獲得一個新的器官。哦!真替拉里高興!但這對於器官的原始擁有者來說,肯定不是一件快樂的事。
但法律能做的實在有限。最終,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反對這種血腥的掠奪。舉例,如果我們得知一個患病的朋友或親人正在考慮進入器官黑市,我們應當允諾他們身處困境時,會支持並愛護他們,但也要讓他們知道,如果他們採取不道德的捷徑,彼此可能疏遠及不相往來。
更重要的是,假使是我們自己面臨這樣的健康危機,我們應該努力尋求勇氣和正直,等待一個符合道德的器官捐贈。畢竟,有些事其實比死亡更糟。如果世界上存在公理,或是業力,那麼器官移植旅行,正是在造下一項罪行重大的人權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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