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產權政策 70年房產權障礙多
習當局推出產權保護意見,期望提振民心,加強投資。
但房屋70年使用權續期問題需修法,卻遭遇江派人大常委張德江和司法部長吳愛英的阻撓。
律師鄭恩寵分析,中共施行的國有財產制與保護私有產權根本上相互矛盾,必須優先改變憲法才行。
文 _ 李貝利
習陣營首次干涉產權立法
11月27日晚,習當局發布《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下稱《意見》)正式公布。這是中共首次以中央名義出臺的產權保護頂層設計。這份在8月底經中央深改小組會議審議通過的重頭文件,直到三個月後、當六中全會確立習核心一個月後才對外公布。
該《意見》強調保護公民、法人的物權、債權及其他各種財產權,以及土地、房屋等財產的徵收徵用及補償制度,強徵強拆問題、民營企業涉案財產的處置、宅地70年使用權到期後續期等問題。
緊接著11月29日,中共最高法院正式發布了二份司法文件:《關於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切實加強產權司法保護的意見》和《關於依法妥善處理歷史形成的產權案件工作實施意見》。
這兩個與產權相關的司法文件規定,對於涉及重大財產處置的產權糾紛以及民營企業和投資人違法犯罪的生效裁判,當事人、案外人提出申訴的,法院要及時審查、甄別,糾正錯誤。同時,中共最高法院已成立了涉產權冤錯案件甄別糾正工作小組,並稱有關申訴案件正在抓緊審查當中。
用產權保護來提振民營企業信心
大陸官媒《人民日報》海外版微信公眾號「俠客島」解讀說,「今年以來,民間投資意願懸崖式下降。比如1至5月,民間固定資產投資增速僅為3.9%,創下了2000年5月,也就是16年以來的新低。」「國內民間投資意願一降再降,同時民間投資外流現象上升。」因此出臺完善產權保護制度是提振民營企業家的信心。通讀《意見》,最受矚目的應該是,中央下定決心要抓緊甄別糾正一批社會反映強烈的產權糾紛申訴案件,剖析一批侵害產權的案例。
文章提到,就在前幾年的那一場「唱紅打黑」中,便有人質疑地方政府以「打黑」為名,肆意侵奪企業家財產。
當年,中共前黨魁江澤民的親信薄熙來為爭18大入常,其和王立軍聯手在重慶營造「打黑政績」,同時,為了掠奪私營企業的巨大財富,製造大量冤案。幾個月內,重慶市許多資產數以億計的民營企業家遭「打黑」致一貧如洗、家破人亡。
近年來,大陸民營企業的資產被違規查封、扣押凍結等現象時有發生,民眾的房屋被強拆、土地被強占的事件頻頻曝光。
港媒《東方日報》11月29日的評論文章稱,由於產權受到隨意侵占,使得中國經濟改革一直難有突破,尤其是民營企業家不敢在新一輪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中投入巨資,擔心最後被公權力盤剝等。因此,完善產權保護制度,給各個階層尤其先富階層派定心丸,成為當局重啟改革的先手棋。
模糊回應「房屋土地70年大限」
關於產權保護,民眾最關心的是購買的商品房的「房屋土地使用權到期」問題,雖然房子是你的,但土地卻是國家的,你租用國家的土地使用期結束後,就得重新交錢續租。
2016年4月,浙江溫州房屋20年土地使用權到期事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溫州一位購房者購買了一套總價65.8萬元人民幣的二手房,在辦理手續的過程中被官方告知,這套房子的土地使用期限是20年,現已到期,需要繳納費用延長土地使用期限、獲得新的土地證,才能完成交易,這筆費用大概需要30萬元。
有專家指出,國務院1990年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中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用途確定,其中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其他或綜合用地50年。
目前關於住宅用地使用年限續期的法律依據主要是物權法第149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在物權法之前,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曾規定,「經批准准予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按照新法優於舊法的原則,目前應該遵循物權法的相關規定。然而物權法沒有解釋「自動續期」如何來操作,這就帶來很多困擾。
這次頒布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只給出了模糊的說法:將研究住宅建設用地等土地使用權到期後續期的法律安排,推動形成全社會對公民財產長久受保護的良好和穩定預期。也沒有給出具體方案。
面對官方的模糊回答,大陸財經人士黃生發表文章,質疑中國的房地產是否有投資價值,他還表示,地方政府又可以通過土地使用權到期後補地價來斂財了。
江派張德江和吳愛英阻撓立法
仔細推敲問題卡在哪,就會發現,70年房屋使用權續期問題,就是缺一個新的法律來規範,也就是說,要修訂《物權法》,把這個內容加進去就行了。然而由於江澤民的鐵桿親信張德江在把持著負責立法的全國人大,而且負責具體事情的司法部,又由周永康的女親信吳愛英掌管著,因此,哪怕習近平在8月的深化改革領導小組通過了保護產權的決議,但張德江還是拖著不辦。最後逼得習近平、李克強不得不在三個月後,以中央和國務院的名義來下發這個意見書,再拖下去,可能民營企業家都要跑光了。
負責立法的江派人大常委張德江(左)和司法部長吳愛英(右)從中阻撓,致使習當局延後三個月才以中央國務院名義發布關於保護公民、法人的產權保護意見。(AFP)
有關吳愛英的惡行,《新紀元》此前發表了〈暗操惡法
吳愛英孤注一擲前景不妙〉文章(第503期2016/10/27),而且在六中全會上,吳愛英缺席,這是她落馬的徵兆。
有關民眾房產的產權保護,有專家建議,先由最高人民法院抓緊調研,出臺一個針對性強的司法解釋,然後盡快啟動《物權法》的修改程式。不過,《物權法》的修改,不但遭到江派的巨大阻撓,也受制於中共的公有共產體制。
落實保護私有財產須先改中共憲法
上海著名維權律師鄭恩寵向《大紀元》表示,這個《意見》的出臺另一個背景,是對《民法總則》起草的分歧作出一個裁判。
「《民法總則》的起草過程當中充滿了爭論,中國的法學家,包括民法學者看到中央要起草《民法總則》,大家都很高興投入了自己的精力,最後大家又喪失了信心。因為《民法總則》確實是保護私有財產的,那現在中共的制度是國有財產統治一切的,私有財產是附屬的,像自留地,因此在這樣情況下,起草《民法總則》根本不行的。你現在要起草《民法總則》來保護私有財產,必須對現定憲法作重大修改,但當局沒有拿出修改憲法的時間表。」
鄭恩寵強調:「六中全會後,中央公布這份文件,第一,配合《民法總則》的修改,責任非常重大,人大副委員長親自到上海開座談會,我們內部人知道分歧是非常大的。
第二,這份文件出臺,預示中共經濟處於非常危急的時刻。按官方說法,中國現在的GDP人均達到7800美元,已經到了中等發展國家,但是文章也暗示,儘管如此,根本沒有走出困境。因此產權制度不改革,問題非常大的,形勢非常嚴峻。
第三,如果這個文件再不執行的話,中共政權面臨亡黨亡國。現在不但是手無寸鐵的民眾,還有大陸中產階級、白領階層以及幾百萬至上千億的一些民營企業家,他們對共產黨制度也不滿,官民矛盾突顯。中共自己公布的數據,民營企業家現在養活了中國70%的就業人員。」
鄭恩寵認為,在習近平主政期間,這個產權制度的綱領性的文件不能變成憲法或對幾百部商事法律、經濟法律、民事法律等進行重大修改的話,他什麼事情都辦不下去。
他舉例說:「溫家寶當年要對農村的房子怎麼徵地拆遷要制定一部法律,到現在都沒有制定出來,因為你土地法不修改、憲法不修改,後面沒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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