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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活摘器官的醫生必將被送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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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醫務人員,其犯下的滔天罪惡遲早要被清算。圖為畫家董錫強作品〈活摘器官(蘇家屯的罪惡)〉。(大紀元資料室)

二戰期間,納粹醫生在集中營進行許多慘無人道的試驗,戰後這些違反人道的醫生接受公開審判;而在中國這些參與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醫務人員,隨著主導罪惡的江派勢力走向頹勢,其犯下的滔天罪惡遲早要被清算。

文 _ 楊寧

2015年12月21日,廣東江門市中心醫院心臟移植科主任醫師李倫明,在接到追查國際調查員調查是否使用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電話時,公開表示:「做了(活摘法輪功修煉者器官)又怎樣?是法輪功的,又怎樣?」「我們做的多的是,你可能還沒調查清楚,那太多了!」「數不勝數。」他還威脅道:「你敢來,我就把你殺了,我把你殺了,我看你是上天堂還是下地獄。」無疑,這名醫生不僅人性全無,而且透露了一個令人震驚的事實: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惡迄今仍未停止!而這樣的罪惡顯然不止在大陸這一家醫院還在進行,不止這一人還在犯罪。

12月30日,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追查國際)公布了廣東省16地市涉嫌活摘人體器官移植的68家醫院和832名醫務人員的名單。無疑,在全國還有更多的醫院、更多的醫務人員在從事這樣的罪惡,而他們沒有意識到的是,未來的某一天他們必將因為這滔天罪惡接受人民的大審判,二戰時的納粹醫生的下場就是前車之鑒。

二戰期間,德國醫生和醫學家在納粹集中營中以猶太人、吉普賽人、波蘭人以及俄羅斯和其他國家的戰俘為實驗對象,進行了諸多非人道的人體實驗,如「絕育計畫」、「人體實驗」、「人種比較」、「雙胞胎比較」、「取骨接骨」、「瘧疾試驗」、「新藥致死劑量試驗」、「黃磷嚴重灼傷救治試驗」等令人髮指的人體試驗以及「毒氣室謀殺」、「磷製燃燒彈」等試驗。很多人慘死在這些醫生的手中。

在這些納粹醫生們看來,德意志民族是優等民族,為了德意志民族的存活,他們可以使用劣等民族的人做各種實驗,從技術上幫助「元首」希特勒征服歐洲,而這些人的死活和他們沒有關係。這其中尤以魔鬼醫生約瑟夫.門格勒為代表。

戰爭結束後的1946年至1949年,同盟國在德國紐倫堡對德國各類納粹戰犯進行公開審判,其中的「醫生審判」成為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的第一個審訴案件。被告均在納粹全國性衛生部門或機關工作的官員,或在國家級醫療研究機械供職的高級醫務人員(不包括在納粹集中營供職的現職黨衛軍男女醫生)。這些醫生們都受過良好的教育,有些甚至是知名的醫學家。但他們都被控犯有違反人道罪,參與制定和起草對重殘病人和猶太人、吉普賽人的「無痛致死綱領」,並組織和指導了利用集中營囚犯進行非人道的活人試驗等。

面對指控,納粹醫生們辯解稱他們只是在服從命令,但顯然「上面叫我這樣做的」並不足以開脫他們滔天的罪惡。

1947年8月20日,針對納粹醫生們的審判做出了終審判決,判處卡爾.勃蘭特等七人死刑,立即絞決,四人終身監禁,四人被判監禁10年到20年不等,而約瑟夫.門格勒因逃往國外而缺席了審判。


紐倫堡審判中,助紂為虐的納粹戰犯在聽審。(維基百科)

審判中唯一被判無罪的是曾在集中營中擔任醫生一職的漢斯.穆尼克,他因為拒絕執行上級指派給他的犯人「甄別」的任務,而被判與發生在集中營中的屠殺無關。據集中營的一個倖存者在審判中證實,集中營關閉前,漢斯做的最後一件事就是給了他一把左輪手槍來幫助其逃跑。在美國作家Robert Jay Lifton的《納粹醫生》一書中,稱漢斯認為「希波克拉底誓言遠重於黨衛軍的命令」。可見,人在面對罪惡時,還是可以有所為有所不為的。

1963年,針對納粹集中營的中下層軍官,德國又進行了法蘭克福審判,審判原則很簡單:服從上級命令即謀殺共犯。這次審判也為德國處理類似案件奠定了法律基礎。「服從命令」與「未親手殺人」不再是洗脫罪責的藉口,「服從即有罪」的原則得到普遍接受。

反過來再說說中國這些參與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醫務人員,隨著主導罪惡的江派勢力走向頹勢,其犯下的滔天罪惡遲早要被清算,而追隨江派、服從命令的醫務人員不僅面臨著類似納粹醫生的終極審判,而且還有來自上天的判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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