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憲法法院承認萬國管轄原則,確定不論在任何國家發生的群體滅絕罪行,也不論其責任者和受害者的國籍,西班牙的司法和法院都有權對其進行調查和審判。正適用於法輪功學員對江澤民等中共首領提起刑事訴訟,制止迫害。

九九九年以來法輪功學員在全球反迫害的一個亮點,是通過在世界各國以法律訴訟的方式對抗武裝的中共集團。這種對抗人權迫害的最新形式,是否能夠取得預期的法律上的結果在國際上眾說紛紜。但毋庸置疑,以反對人權迫害為目標的國際起訴,實際上已經對中國及其他國家的獨裁者們敲響了警鐘,使他們膽戰心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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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海外訴訟取得突破

二零零五年十月五日,西班牙人權律師伊克雷西亞斯(中)代表法輪功學員遞交指控前中共主席江澤民的起訴書。(新紀元資料室)

文 ◎ 季達

西班牙憲法法院承認萬國管轄原則,確定不論在任何國家發生的群體滅絕罪行,也不論其責任者和受害者的國籍,西班牙的司法和法院都有權對其進行調查和審判。正適用於法輪功學員對江澤民等中共首領提起刑事訴訟,制止迫害。

九九九年以來法輪功學員在全球反迫害的一個亮點,是通過在世界各國以法律訴訟的方式對抗武裝的中共集團。這種對抗人權迫害的最新形式,是否能夠取得預期的法律上的結果在國際上眾說紛紜。但毋庸置疑,以反對人權迫害為目標的國際起訴,實際上已經對中國及其他國家的獨裁者們敲響了警鐘,使他們膽戰心驚。

法輪功一系列的法律訴訟行動中,在西班牙進行的四個案件過去一年取得了突破性的進展。由西班牙國家法庭認定的對江澤民等四位中共首領做出的刑事起訴案件,西班牙法庭將會向中國及國際社會進行法庭調查,包括通知犯罪嫌疑人到庭接受調查。這一最新結果,對迫害法輪功的中共當權者是一個最新和最嚴厲的警告。

「萬國管轄權」覆蓋中國

雖然在審判智利獨裁者皮諾切特後,西班牙法院也對是否應該審判沒有西班牙人受害者的國際案件有所爭議,但是,最新的西班牙最高司法機構憲法法院,重申了實施「萬國管轄權」的重要性,並重新確認西班牙法院有權審理國際群體滅絕和酷刑案件,儘管涉案人或受害者不具有西班牙國籍。代理法輪功學員在西班牙進行起訴的卡洛斯律師表示,西班牙之所以成為法輪功起訴中共官員案件的突破點,是因為西班牙法院認定的這個「萬國管轄權」。

西班牙作為〈防止和懲罰群體滅絕罪行公約」和「反酷刑公約〉的簽署國,不僅承認和遵守這兩個公約,而且更進一步的把這些刑律加入了本國內部的刑法,不僅如此,一九八五年西班牙司法系統更是確認,不論任何人在世界任何角落如果犯有酷刑或群體滅絕罪行,都會被西班牙法庭調查和審判,即便涉案人或被害者不具有西班牙國籍。

這就是公認的「萬國管轄權」,這個許可權被行使在最為嚴重的反人類罪行上,因為這些罪行影響到的不僅是受害者本人而且是整個人類,所以這個管轄權沒有國界限制,其目的就是追查和懲罰犯罪者從而匡正正義。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西班牙憲法法院正式接受法輪功學員起訴中共前黨魁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專職部門「六一零」頭目羅幹的案件;接受所有受害者提供的資料。

西班牙法院二號庭所有法官一致決定:西班牙司法必須調查這個在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五日由受害者提交的中共對法輪功學員實施的種族滅絕罪行;並宣布江澤民、羅幹必須接受西班牙法院對其群體滅絕罪、酷刑和反人類罪的調查。


西班牙民眾簽字支持西班牙最高法院審理調查中共群體滅絕。(新紀元)

西班牙憲法法院並特別強調:「中國沒有簽署國際憲法通過的羅馬條約的這一事實,也無疑明確的說明了必須由其他國家司法程序的介入,才能停止這場群體滅絕,因為在中國國內是沒有可能對如此嚴重侵犯人權的罪行進行調查的。」

卡洛斯先生表示,過去的幾年裏,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幾次以外交豁免權而逃脫其他國家對其司法調查。但這些在西班牙不能成為理由,「沒有任何一個國家的高官可以隨意犯下謀殺、酷刑或利用權力恐嚇公民的罪行;沒有任何一個國家的總統擁有殺害和折磨公民的權力。」

或發出全球通緝令

卡洛斯律師介紹說,西班牙國家法庭已經啟動了相關的調查程序,這些程序包括十一個相關的步驟:

1. 向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索取所有與法輪功學員在中國被非法逮捕、監禁、酷刑和殺害相關的報告。

2. 向國際特赦組織索取其年度報告中所有與迫害法輪功相關的資料和資料。

3. 向人權觀察組織索取其年度報告中所有與迫害法輪功相關的資料和資料。

4. 向西班牙外交部索取所有西班牙政府以及其官方部門所掌握的關於迫害法輪功的資料。

5. 法官直接向法輪功群體滅絕受害者本人取證。至今已有七名受害者向法官提供了證詞,並近期還會有另外四名受害者向法官提供證詞。

6. 法官向被稱為「中國民主之父」的魏京生索取了關於法輪功在中國被迫害以及中國共產黨踐踏人權的背景證詞。

7. 參閱美國律師及法律人權基金會執行總裁泰瑞瑪什博士的報告。這些報告被西班牙法院接受為背景證詞,泰瑞瑪什博士也會被作為證人直接向法官提供證詞。

8. 通過西班牙外交部向中國駐西班牙大使館提出向被告人發出的審問問題,這些問題由法官本人及被害人的法律代理人提出,涉及所有與案件相關聯的具體問題。這些審問問題會被通過外交管道發給被告人,被告人有義務回答所有問題。

9. 向更多的受害者索取關於大量盜取法輪功學員人體器官的證詞。

10. 不久將會裁奪向被告人發出全球逮捕令,由西班牙國家法院第二庭法官直接向被告人提出審問。發出全球逮捕令後,只要被告人身處與西班牙簽有引渡條約的國家,都會被立即逮捕並引渡提交給西班牙司法體系。

11. 不久將會裁奪凍結被告人在外國銀行的存款或不動資產。

江集團犯嚴重罪行應受法律制裁

美國馬里蘭大學法學院教授邱宏達表示,西班牙法庭審理對中國官員的起訴是有國際法依據的,「聯合國大會通過的有關群體滅絕罪的公約決議就是國際法,現在很多國家都將此公約應用在本國的法律當中,這具有普遍性的管轄權。」

邱宏達指出,西班牙法院立案並下令調查,這是一個很大的進步。對揭露和打擊中共很有力,有一種很好的宣傳效應,可以把江澤民等人的犯罪事實和確鑿證據公之於眾,讓人們看清他們是如何大規模進行群體滅絕迫害的,讓世界人民了解他們的真面目。這為下一步打下了很好的基礎。

邱宏達表示,江澤民等人所違犯的是國際刑事法上最嚴重的三個罪行:群體滅絕罪(Genocide),酷刑罪(Torture)和反人類罪(Crimes against Humanity),相當於納粹的罪行,應該受到法律公義的制裁。

他認為,目前中國不可能同意接受國際刑事法庭的管轄,再加上許多國家受中共商業利益的誘惑和政治因素的影響而不顧公義,就使這些凶手逍遙法外。如何在國際司法上最終將他們繩之以法,這是擺在面前的課題,也是整個國際社會、國際法律界的共同責任。

美國華府及紐約資深人權律師葉甯認為,法輪功學員在全球各地控告江澤民等人的法律訴訟案,是二戰以後最大的國際人權大案,受國際矚目。此次西班牙法院將江澤民和羅幹列為重點調查目標,是海外訴江案的實質性的突破,是一個重大的進展。◇
 

實施「萬國管轄權」 西班牙四起法輪功人權訴訟案新進展


第一項起訴案

      被告人:江澤民,前中共主席。羅幹,六一零辦公室(中國的蓋世太保)最高領導人
      被告罪行:群體滅絕和酷刑罪
      起訴日期: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五日
      起訴人:十五名因習煉法輪功而遭受酷刑的受害人及其家屬。大部份為中國國籍,定居在不同國家。
      法院受理部門:西班牙國家法院第二庭(專項審理涉及恐怖活動,反人類罪行及軍火和毒品走私案件)。
      起訴案的司法進展:此案首先被國家法院第二法庭以缺乏許可權為由被拒絕審理。在律師向西班牙憲法法院提出上訴後,作為西班牙最高司法機構的國家憲法法院,遵照萬國管轄權精神,承認西班牙國家法院有權且有責任審理法輪功案件,雖然涉案人或受害者不擁有西班牙國籍。
      目前該案正在由國家法院第二庭調查和審理之中。

第二項起訴案

      被告人:賈慶林,於一九九七年至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任職北京市共產黨黨委書記,中共政治局常任委員,中國政協主席,被指控其在北京在任期間,下令迫害和非法逮捕數以萬計的法輪功學員,並把他們非法判刑和勞教,犯有嚴重的反人類罪行。
      被告罪行:群體滅絕和酷刑罪
      起訴日期:二零零四年九月二日
      起訴人:十五名因習煉法輪功而遭受酷刑的受害人及其家屬。大部份為中國國籍,定居在不同國家。
      法院受理部門:西班牙國家法院第二庭
      起訴案的司法進展:目前該案正在由國家法院第二庭調查和審理之中。
      這個案件提出後,被告人有增加四人,他們是張曉光、張憲林、董宗方和高貴憲,他們全部屬於中國勞教所的負責人。他們四人也同時被國家法院第二庭調查和審理。
 

 


第三項起訴案

      被告人:薄熙來,在被告期間身為中國商貿部長,曾在一九九零年至二零零三年期間任大連市市長和遼寧省省長。
      他被指控在遼寧省多個勞教所發生的對法輪功學員們慘無人道酷刑,尤其是在臭名昭著的馬三家勞教所裏發生的多起法輪功學員被酷刑致殘致死事件。這些都是在薄熙來在遼寧省任職期間發生的,他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被告罪行:群體滅絕和酷刑罪
      起訴日期: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八日
      法院受理部門:西班牙國家法院第二庭
      起訴案的司法進展:此案與第一項起訴案合併在一起,目前正在由國家法院第二庭調查和審理之中。

第四項起訴案

      被告人:吳官正,中共政治局常任委員,於一九九七年至二零零二年任山東省中共黨委書記。
      山東省是中國迫害法輪功學員最為嚴重的省份之一,其手段之殘忍和致死致殘的人數也是全國各個省份中最多的之一。作為山東省最高領導人,吳官正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被告罪行:群體滅絕和酷刑罪
      起訴日期: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七日
      起訴人:十五名因習煉法輪功而遭受酷刑的受害人及其家屬。大部份為中國國籍,定居在不同國家。
      法院受理部門:西班牙國家法院第二庭
      起訴案的司法進展:目前該案正在由國家法院第二庭調查和審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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