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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中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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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中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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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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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年代之后,中国的司法体系由一个叫做“政法委”的机构把持。这个政法委是一个简称,它的大名其实叫做“中共政法工作委员会”。这个机构负责管理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和各级司法局。问题在于,政法委的书记,在中央由公安部长(或者前公安部长)担任,在地方由公安局长把持。在中国这个共产党管理一切的国度,这意味着所有检察院、法院和司法局的工作,都最终由公安局决定。
必须指出的是,这种情况是从一九九九年之后才更为恶化的。为了更为有效的镇压法轮功,北京曾经给各地公安局下达命令,凡针对法轮功信众,可以不考虑法律法规的各种约束,而所有行动皆由各地公安局自行掌握。
其恶果是至为明显的。中共某位首领可以为自己的政治和政策目标而无视法律,那么地方行政首领也同样可以模仿行事,北京可以把自己凌驾法律之上,各地封疆大员也可以,因此由党政大员自由心证的非法之法大行其道,也就毫不奇怪了。而中国出现了超过两千万的上访民众,就是这种恶性的结果之一。
目前中国的问题,不是没有法律,而是法律无法执行;不是老百姓不懂法不守法,而是官府刻意破坏法制为自身牟利。镇压异议人士的时候如此,镇压信仰团体如此,强迫拆迁夺取财产的时候如此,强夺农民土地的时候也同样如此。
在邓女侠一案导致中国民众怒火燃烧的时刻,中国官方《人民日报》网站的“人民时评”发文安抚民心。“群众眼睛雪亮,群众说话公道”,“好在从人民公仆蜕变成人民公敌的还毕竟是少数;好在人民群众紧紧盯住他们,一露头就曝光,叫他们臭名远扬;好在中央放不过他们,反腐败斗争一剑重于一剑……”
这种糖衣炮弹式的赞扬,中国民众是不需要的,在中共统治了中国六十年之后的今天,中国人都清楚明白这个道理。他们不需被恭维有“雪亮的眼睛”,不需要什么公仆来代表,更不需要什么中央,他们只需要真正拥有自己的权力(不是权利)。
中共这篇文章的重点,在于引诱民众最终仍然幻想什么“中央”。事实上,中国人民近六十年以来的苦难,都是由“中央”这个抽象的东西造成。每当“中央”无法继续欺骗的时候,就会把其中一直自称是公仆的某个或某些人抛出来变成人民公敌,以这种金蝉脱壳式的阴谋继续他们的把戏。
事实上,正如一位网民所说,在中国,“人民公仆”其实就是“人民公敌”,这尤其体现在那些盘踞在所谓“中央”的人身上。他们收缴了按比例在全世界排第二的税收,却只提供按比例全世界倒数第二的教育经费,和按比例全世界倒数第三的医疗服务。这样的中央,凭什么能够“反腐败斗争一剑重于一剑”?而且还居然能自称是“有法有天”,实在是滑天下之大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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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年代之后,中国的司法体系由一个叫做“政法委”的机构把持。这个政法委是一个简称,它的大名其实叫做“中共政法工作委员会”。这个机构负责管理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和各级司法局。问题在于,政法委的书记,在中央由公安部长(或者前公安部长)担任,在地方由公安局长把持。在中国这个共产党管理一切的国度,这意味着所有检察院、法院和司法局的工作,都最终由公安局决定。
必须指出的是,这种情况是从一九九九年之后才更为恶化的。为了更为有效的镇压法轮功,北京曾经给各地公安局下达命令,凡针对法轮功信众,可以不考虑法律法规的各种约束,而所有行动皆由各地公安局自行掌握。
其恶果是至为明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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