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年代之後,中國的司法體系由一個叫做「政法委」的機構把持。這個政法委是一個簡稱,它的大名其實叫做「中共政法工作委員會」。這個機構負責管理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和各級司法局。問題在於,政法委的書記,在中央由公安部長(或者前公安部長)擔任,在地方由公安局長把持。在中國這個共產黨管理一切的國度,這意味著所有檢察院、法院和司法局的工作,都最終由公安局決定。

  必須指出的是,這種情況是從一九九九年之後才更為惡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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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再「中央」了
文 ◎ 臧山

  九十年代之後,中國的司法體系由一個叫做「政法委」的機構把持。這個政法委是一個簡稱,它的大名其實叫做「中共政法工作委員會」。這個機構負責管理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和各級司法局。問題在於,政法委的書記,在中央由公安部長(或者前公安部長)擔任,在地方由公安局長把持。在中國這個共產黨管理一切的國度,這意味著所有檢察院、法院和司法局的工作,都最終由公安局決定。

  必須指出的是,這種情況是從一九九九年之後才更為惡化的。為了更為有效的鎮壓法輪功,北京曾經給各地公安局下達命令,凡針對法輪功信眾,可以不考慮法律法規的各種約束,而所有行動皆由各地公安局自行掌握。

  其惡果是至為明顯的。中共某位首領可以為自己的政治和政策目標而無視法律,那麼地方行政首領也同樣可以模仿行事,北京可以把自己凌駕法律之上,各地封疆大員也可以,因此由黨政大員自由心證的非法之法大行其道,也就毫不奇怪了。而中國出現了超過兩千萬的上訪民眾,就是這種惡性的結果之一。

  目前中國的問題,不是沒有法律,而是法律無法執行;不是老百姓不懂法不守法,而是官府刻意破壞法制為自身牟利。鎮壓異議人士的時候如此,鎮壓信仰團體如此,強迫拆遷奪取財產的時候如此,強奪農民土地的時候也同樣如此。

  在鄧女俠一案導致中國民眾怒火燃燒的時刻,中國官方《人民日報》網站的「人民時評」發文安撫民心。「群眾眼睛雪亮,群眾說話公道」,「好在從人民公僕蛻變成人民公敵的還畢竟是少數;好在人民群眾緊緊盯住他們,一露頭就曝光,叫他們臭名遠揚;好在中央放不過他們,反腐敗鬥爭一劍重於一劍……」

  這種糖衣炮彈式的讚揚,中國民眾是不需要的,在中共統治了中國六十年之後的今天,中國人都清楚明白這個道理。他們不需被恭維有「雪亮的眼睛」,不需要什麼公僕來代表,更不需要什麼中央,他們只需要真正擁有自己的權力(不是權利)。

  中共這篇文章的重點,在於引誘民眾最終仍然幻想什麼「中央」。事實上,中國人民近六十年以來的苦難,都是由「中央」這個抽象的東西造成。每當「中央」無法繼續欺騙的時候,就會把其中一直自稱是公僕的某個或某些人拋出來變成人民公敵,以這種金蟬脫殼式的陰謀繼續他們的把戲。

  事實上,正如一位網民所說,在中國,「人民公僕」其實就是「人民公敵」,這尤其體現在那些盤踞在所謂「中央」的人身上。他們收繳了按比例在全世界排第二的稅收,卻只提供按比例全世界倒數第二的教育經費,和按比例全世界倒數第三的醫療服務。這樣的中央,憑什麼能夠「反腐敗鬥爭一劍重於一劍」?而且還居然能自稱是「有法有天」,實在是滑天下之大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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