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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學不了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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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學不了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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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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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記在甚麼地方看到過一段話,用來形容世界上四個華人為主的地區:香港——甚麼都可以做,除了法律禁止的;新加坡——甚麼都不能做,除了法律許可的;台灣——甚麼都可以做,包括法律禁止的;中國大陸——甚麼都不能做,包括法律許可的。這大概是我看到過關於四個地方最精闢的描述了。若從自由度上來說,台灣是最自由的,中國大陸大概則是最不自由的了。而香港和新加坡有嚴格的英式法制制度,區別在於一個是善法制,一個卻有惡法制之嫌疑。
最近一段時間,中國大陸的官方又要解放思想了。這次的說法是,「不但要在經濟上,而且也在社會發展方面,要超過新加坡和韓國。」同樣是華人社會,台灣和香港都無法入選中共的學習目標。有人評論說,其實韓國同樣是擺個樣子,中共真正想學的是新加坡。
厭惡專制的人士,大多認為新加坡不足為樣版。因為中國人多國大問題複雜,不若新加坡小國寡民,容易治理。我倒是認為,新加坡不是沒有可學之處,但中共之學,只是看中了保持萬年統治不變的手段和謀術,而絕對不會學習新加坡治國菁英階層的承擔精神。
老子有曰:天下神器,不可為,不可執。為者敗之,執者失之。新加坡的人民黨也不可能萬世不易,世事變幻莫測,總有反對黨強盛的一天。但新加坡總還是有一個政權變易的整體安排。而中共不願意稱自己是一黨專制,而稱自己是執政黨,但卻沒有任何變化的安排。強為強執的結果,最後只能導致社會崩亂的結果。
回到最初說的那段點評華人社會的文字,雖然是笑話式的經典,其實也並不盡然。筆者去年台灣一遊印象極為深刻,台灣民眾大多很樸實,比香港更有人情味,而社會秩序也相當不錯,並不比新加坡糟,所以並非文字中暗示的那樣是「自由氾濫」。而中國大陸也絕非所有人都不自由,有相當一部份人不但自由,而且不但自由得超越法律,甚至自由得超越了道德、天理和良心。另外,中國大陸法律嚴苛,普通民眾忌憚多多,但社會治安卻極差。可見老子說「法令滋彰盜賊多有」絕非虛言。
記得九十年代中期,我有兩位在中國大陸政府中做事的朋友訪問新加坡一個月。回來之後,一位對新加坡讚譽不絕,另一位卻嗤之以鼻。前者在報章上常常鼓吹權威主義,後來官運日隆,而後者是典型的自由主義者,後來選擇出洋他去。我想,這代表了兩種不同理想的人,因此必然有不同的選擇。而他們對新加坡的態度卻恰恰代表了目前中國不同人群的看法。
共產專制是歷史上最沒有人性的制度之一,如果願意改變,向誰學習其實都有好處,正如抵達南極之後如何行動都是向北走一樣。但中共其實並不真的願意變化,因為新加坡雖然一黨長期執政,究竟是為國,而共產黨卻是為了「黨」而存在,國和民的好壞有無從來都是次要的,因此無法寄予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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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記在甚麼地方看到過一段話,用來形容世界上四個華人為主的地區:香港——甚麼都可以做,除了法律禁止的;新加坡——甚麼都不能做,除了法律許可的;台灣——甚麼都可以做,包括法律禁止的;中國大陸——甚麼都不能做,包括法律許可的。這大概是我看到過關於四個地方最精闢的描述了。若從自由度上來說,台灣是最自由的,中國大陸大概則是最不自由的了。而香港和新加坡有嚴格的英式法制制度,區別在於一個是善法制,一個卻有惡法制之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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